工业邻里中心项目人防工程专业分包
工业邻里中心项目人防工程专业分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经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通过的人防工程(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等)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与项目规模相对应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证书(中级工程师职称)、安全员(安全C证)、质量员(质量员证)、施工员(相关专业施工员证),并提供对应的社保证明。
3.2 拟担任本招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类似人防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3.4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招选人专业分包商名录库的相关专业内。
本招选项目采用资格前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工业邻里中心项目人防工程专业分包中选人所应承担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 1、招选人向中选人提供地下室人防部分的施工图*份(经人防部门批准的图纸,如蓝图不够可提供复印件)、相关技术资料及本工程所使用材料品牌、按招选人提供的人防图纸除招选人自行施工外的其它人防相关的全部内容施工。
2、工程施工时,防爆地漏至集水坑的所有预埋管及防爆地漏安装均由招选人负责,中选人只提供防爆地漏给招选人。
3 、人防工程所有电气设备所需的预埋管及线路均由招选人负责预埋施工,中选人只负责附件内人防电气设备的挂箱安装和调试。(不含管、线路等,但接通线路由中选人负责)
4、工程施工时,招选人负责土建部分的协调与配合,如需土建单位配合,则配合费、管理费由招选人负责;中选人门扇到场之前,招选人需满足中选人门扇进场要求及能让中选人车辆顺利到达地下车道入口处,如由于招选人未能及时提供施工条件,由此造成的误工损失由招选人承担。
5、人防门上方的电缆备用管、门框及设备电源接地、防倒塌预埋件、防爆波电缆井的所有预埋管及预埋工作均由招选人自行负责施工。
6、中选人根据人防主管部门关于“工业邻里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人防工程的设计批复组织施工。
7、中选人在施工中接受招选人工地代表、监理单位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质量监督,服从现场管理。
8、中选人确保所供设备按国家人防规范要求制作、安装、设备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9、 人防防化设备施工时,人防口部内的战时通风管预埋安装,排风口部的设备的通风安装及战时干厕的矩形风管,进风口部的圆形风管、矩形风管及人防设备只计算至人防设备风机房出口处的对开多叶调节阀位置(但不包含对开多叶调节阀)。
10、中选人只负责所承包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验收合格,如因中选人原因达不到质量(合格)要求,中选人负责无条件返工或换货,直到质量合格为止。
11、中选人负责所承包范围内业资料编制,并提交合格内业资料。
12、中选人的门框及防化预埋件、门扇运至工地施工中招选人应无偿向中选人提供临时用电、塔吊吊门框及门框的支撑钢管给中选人。
13、中选人应服从招选人施工现场管理,文明安全施工。施工中若发生设备、人身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中选人自负与招选人无关,招选人概不负任何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14、中选人不得无故延误供货、安装、调试时间,否则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中选人负责。
二、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劳务、材料、工具、用具、现场存放工具的活动房、施工工人安全防护用品、施工工人的工地外租房、食宿、生活水电等一切费用。
?评标办法:
1. 不高于目标成本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2. 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 有确定中标人2家及以上的,以低报价为优先排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最低报价为分包合同签约价。
4.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招选人所有。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经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通过的人防工程(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等)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与项目规模相对应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证书(中级工程师职称)、安全员(安全C证)、质量员(质量员证)、施工员(相关专业施工员证),并提供对应的社保证明。
3.2 拟担任本招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类似人防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3.4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招选人专业分包商名录库的相关专业内。
本招选项目采用资格前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工业邻里中心项目人防工程专业分包中选人所应承担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 1、招选人向中选人提供地下室人防部分的施工图*份(经人防部门批准的图纸,如蓝图不够可提供复印件)、相关技术资料及本工程所使用材料品牌、按招选人提供的人防图纸除招选人自行施工外的其它人防相关的全部内容施工。
2、工程施工时,防爆地漏至集水坑的所有预埋管及防爆地漏安装均由招选人负责,中选人只提供防爆地漏给招选人。
3 、人防工程所有电气设备所需的预埋管及线路均由招选人负责预埋施工,中选人只负责附件内人防电气设备的挂箱安装和调试。(不含管、线路等,但接通线路由中选人负责)
4、工程施工时,招选人负责土建部分的协调与配合,如需土建单位配合,则配合费、管理费由招选人负责;中选人门扇到场之前,招选人需满足中选人门扇进场要求及能让中选人车辆顺利到达地下车道入口处,如由于招选人未能及时提供施工条件,由此造成的误工损失由招选人承担。
5、人防门上方的电缆备用管、门框及设备电源接地、防倒塌预埋件、防爆波电缆井的所有预埋管及预埋工作均由招选人自行负责施工。
6、中选人根据人防主管部门关于“工业邻里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人防工程的设计批复组织施工。
7、中选人在施工中接受招选人工地代表、监理单位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质量监督,服从现场管理。
8、中选人确保所供设备按国家人防规范要求制作、安装、设备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9、 人防防化设备施工时,人防口部内的战时通风管预埋安装,排风口部的设备的通风安装及战时干厕的矩形风管,进风口部的圆形风管、矩形风管及人防设备只计算至人防设备风机房出口处的对开多叶调节阀位置(但不包含对开多叶调节阀)。
10、中选人只负责所承包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验收合格,如因中选人原因达不到质量(合格)要求,中选人负责无条件返工或换货,直到质量合格为止。
11、中选人负责所承包范围内业资料编制,并提交合格内业资料。
12、中选人的门框及防化预埋件、门扇运至工地施工中招选人应无偿向中选人提供临时用电、塔吊吊门框及门框的支撑钢管给中选人。
13、中选人应服从招选人施工现场管理,文明安全施工。施工中若发生设备、人身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中选人自负与招选人无关,招选人概不负任何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14、中选人不得无故延误供货、安装、调试时间,否则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中选人负责。
二、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劳务、材料、工具、用具、现场存放工具的活动房、施工工人安全防护用品、施工工人的工地外租房、食宿、生活水电等一切费用。
?评标办法:
1. 不高于目标成本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2. 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 有确定中标人2家及以上的,以低报价为优先排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最低报价为分包合同签约价。
4.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招选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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