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台州分行及辖属各支行食堂管理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台州分行及辖属各支行食堂管理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略) 台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台州分行及辖属各支行食堂管理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台州分行及辖属各支行食堂管理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分行及辖属各支行都开办了食堂,为确保分行及辖属各支行(不含杜桥社区支行)食堂安全、规范运行, (略) 进行统一管理。
项目地址: (略) 椒江区开发大道800号华夏银行台州分行;临 (略) 靖江中路179号、181号、183号华夏银行临海支行; (略) 万昌中路812号青商大厦裙楼一楼华夏银行温岭支行; (略) 玉城街道财富大厦5号华夏银行玉环支行;黄岩区西城街道江滨社区青年西路197号8-11华夏银行黄岩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略) 路桥区路桥街道潞河社区南南官大道1-1号华夏银行台州路桥支行。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供应商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准入及退出标准
(1)准入标准:
①.企业注 (略)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
②.银行近期资信状况证明。
③.近期三年台州金融行业同类业务项目服务经验2家(含)以上。
④.其他我行相关要求。
(2)退出标准:
①.有将服务二次转包(含部分转包)行为的单位。
②.项目后评价为差的单位。
③.其他不符合我行规定的情况。
4.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
4.台州金融机构同类业务合作合同复印件;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加盖公章)。
6.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台州分行及辖属各支行食堂管理项目。
1.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并按要求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第7项材料还需提供EXCEL版本。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台州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城安 0576-* *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ttp://**(邮件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材料是否收到)
征集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http://**.cn)、金采网(http://**)、()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略) 台州分行
2023年11月21日
(略) 台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台州分行及辖属各支行食堂管理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台州分行及辖属各支行食堂管理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分行及辖属各支行都开办了食堂,为确保分行及辖属各支行(不含杜桥社区支行)食堂安全、规范运行, (略) 进行统一管理。
项目地址: (略) 椒江区开发大道800号华夏银行台州分行;临 (略) 靖江中路179号、181号、183号华夏银行临海支行; (略) 万昌中路812号青商大厦裙楼一楼华夏银行温岭支行; (略) 玉城街道财富大厦5号华夏银行玉环支行;黄岩区西城街道江滨社区青年西路197号8-11华夏银行黄岩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略) 路桥区路桥街道潞河社区南南官大道1-1号华夏银行台州路桥支行。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供应商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准入及退出标准
(1)准入标准:
①.企业注 (略)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
②.银行近期资信状况证明。
③.近期三年台州金融行业同类业务项目服务经验2家(含)以上。
④.其他我行相关要求。
(2)退出标准:
①.有将服务二次转包(含部分转包)行为的单位。
②.项目后评价为差的单位。
③.其他不符合我行规定的情况。
4.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
4.台州金融机构同类业务合作合同复印件;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加盖公章)。
6.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台州分行及辖属各支行食堂管理项目。
1.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并按要求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第7项材料还需提供EXCEL版本。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台州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城安 0576-* *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ttp://**(邮件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材料是否收到)
征集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http://**.cn)、金采网(http://**)、()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略) 台州分行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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