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7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 (略) 交通运输厅 以《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主体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3]67号)批复。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 (略)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0%,国内银行贷款等8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东光县、南皮县、孟村县、盐山县。
2.1.2建设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经营-转让的“BOT”建设模式。
2.1.3建设规模:
路 (略) 东光县连镇衡水沧州界处,与在建的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顺接,止于盐山县马家坊村北国道G205处,与拟建的邯港高速公路国道G205至黄骅港段相接,路线全长78.329公里。
全线设大屯、小庄2处枢纽互通立交,设连镇、找王、寨子、盐山、盐山东5处服务型互通立交。全线设特大桥1003.838米/1座、大桥1499米/6座、中桥2313.8米/32座、涵洞23道、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4531.5米/25座、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交319米/3座、通道112座、天桥5座;设匝道收费站5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l处。此外还包括南运河特大桥代建部分约286米(含衡水段引桥第六联3×40m小箱梁,主桥166米预应力混凝土现浇连续箱梁)。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6米,下穿京沪高铁段单幅分离路基宽13.2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均按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有关规范执行。本项目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6月。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环境监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如下:
标段号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HJJC1 | 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的技术规范及设计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沿线区域与工程影响区域进行环境监测,协助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合同服务内容止。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略) ),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条款不适用)。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1 月 22 日09:00 至2023 年 11 月 27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12 日 0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完毕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略) 1417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 “河北 (略) ”(http://**)、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 (略)
地 址: (略) 南皮县安顺南大街与光明西路交口南行200米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17-*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薛旸、李文亮、刘希
电话:0311-*(招标部)、*
电子邮箱:*@*63.com(招标部)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7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 (略) 交通运输厅 以《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主体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3]67号)批复。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 (略)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0%,国内银行贷款等8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东光县、南皮县、孟村县、盐山县。
2.1.2建设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经营-转让的“BOT”建设模式。
2.1.3建设规模:
路 (略) 东光县连镇衡水沧州界处,与在建的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顺接,止于盐山县马家坊村北国道G205处,与拟建的邯港高速公路国道G205至黄骅港段相接,路线全长78.329公里。
全线设大屯、小庄2处枢纽互通立交,设连镇、找王、寨子、盐山、盐山东5处服务型互通立交。全线设特大桥1003.838米/1座、大桥1499米/6座、中桥2313.8米/32座、涵洞23道、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4531.5米/25座、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交319米/3座、通道112座、天桥5座;设匝道收费站5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l处。此外还包括南运河特大桥代建部分约286米(含衡水段引桥第六联3×40m小箱梁,主桥166米预应力混凝土现浇连续箱梁)。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6米,下穿京沪高铁段单幅分离路基宽13.2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均按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有关规范执行。本项目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6月。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环境监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如下:
标段号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HJJC1 | 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的技术规范及设计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沿线区域与工程影响区域进行环境监测,协助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合同服务内容止。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略) ),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条款不适用)。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1 月 22 日09:00 至2023 年 11 月 27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12 日 0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完毕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略) 1417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 “河北 (略) ”(http://**)、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 (略)
地 址: (略) 南皮县安顺南大街与光明西路交口南行200米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17-*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薛旸、李文亮、刘希
电话:0311-*(招标部)、*
电子邮箱:*@*63.com(招标部)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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