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门遗址体育场内场本体保护项目——内场回填保护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华门遗址体育场内场本体保护项目——内场回填保护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东华门遗址(体育场内场)本体保护项目——内场回填保护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东华门遗址(体育场内场)本体保护项目——内场回填保护工程施工/标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文物局以成发改政务审批〔2023〕75号、成文物函〔2023〕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由市级财政在建设期内分年度足额保障,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文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2023〕75号、成文物函〔2023〕8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人民中路一段11号成都体育中心及其南侧。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范围为东华门遗址(体育场内场)考古发掘区域,面积为22000平方米,主要包括遗址本体临时性保护、遗址隔离和支护保护、遗址回填保护三大部分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本标段范围内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 质量要求:符合《 (略) 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验收合格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 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范围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业务范围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5日09时3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略) 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万象南路399号成都文旅大厦9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 址: (略) 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2楼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


东华门遗址(体育场内场)本体保护项目——内场回填保护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东华门遗址(体育场内场)本体保护项目——内场回填保护工程施工/标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文物局以成发改政务审批〔2023〕75号、成文物函〔2023〕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由市级财政在建设期内分年度足额保障,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文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2023〕75号、成文物函〔2023〕8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人民中路一段11号成都体育中心及其南侧。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范围为东华门遗址(体育场内场)考古发掘区域,面积为22000平方米,主要包括遗址本体临时性保护、遗址隔离和支护保护、遗址回填保护三大部分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本标段范围内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 质量要求:符合《 (略) 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验收合格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 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范围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业务范围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5日09时3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略) 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万象南路399号成都文旅大厦9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 址: (略) 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2楼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