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元公司2022年下沙物业品质提升项目电动垃圾清扫车采购公告
紫元公司2022年下沙物业品质提升项目电动垃圾清扫车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紫元公司2022年下沙物业品质提升项目电动垃圾清扫车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C-ZYZY-2023-0020
招标人: (略)
报名要求:None
内容:
(略)
2022年下沙物业品质提升项目电动垃圾清扫车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Y-2022-038 )
(略) 就2022年下沙物业品质提升改造电动垃圾清扫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国内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采购条件: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
1.1采购范围:下沙高教后勤管理中心电动垃圾清扫车采购2辆(四轮驾驶式)。
1.2供货(安装)期: 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
1.3交货安装地点:下沙桃李苑园区。
1.4采购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
1.5最高限价:26万。
3.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4.响应人资格要求
4.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有效的(时间、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具有相应制造,或具有相应授权代理(经销)国内独立法人;
(2)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或销售清扫设备类的资质;供应商授权代理商的,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采购;
4.2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向的响应人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17 时00分 前,提供报名资料现场报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生产或销售清扫设备类资质、类似业绩合同一份、公司产品资料等)。地址:杭州天目山路294号杭钢冶金科技大厦22楼成本采购部 联系人:黄祖耀 0571-*
5.2采购单位对报名单位进行入围审查(资格初步审核),审查通过的报名单位由采购人发放采购文件(PDF文档\电子文档)。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采用纸质响应文件 。
6.2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 12月5日13时30分。。
6.3递交地点: (略) 区天目山路294号杭钢冶金科技大厦22楼成本采购部。
6.4逾期递交的、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地点
由采购单位自行决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杭钢集团招投标平台(http://http://**)发布。
9.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响应保证金
10.其他事项
10.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未报名单位、资格审核不符合的单位报价。
10.2采购文件中部分带“★”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采购文件中带“★”条款的投标响应必须满足采购文件注明的要求,否则经谈判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报价处理。
1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祖耀 电话: 0571-*
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驾驶式四轮电动垃圾清扫车2辆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二、技术性能参数要求:
★1、清扫宽度:四只边刷,扫地宽度为1900cm-2200cm均可;
★2、垃圾仓:垃圾仓可以直接对接240L容量垃圾桶;
★3、操作系统:配置高压雾化降尘系统;
★4、电机:驱动电机不小于5KW;
★5、全封闭驾驶室,配备车载空调,配备雨刷、倒车影像。
★6、扫地车工作时间不得少于5小时,电瓶采用锂电池,容量不小于300 AH;
★7、工作效率:不小于35000M2/H;
★8、水箱容量:不少于200L,配置高压冲洗龙头。
★9、整车质保不得少于1年,电瓶质保不得少于3年;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对按清单要求配置进行报价,不得低于配置要求,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报价总价包括:货物费、安装及调试费、售后维护费用、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以及其它交付用户使用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1、免费质量保证期:整车不得少于于1年,自交货之日起计算。
2、设备车辆故障,在接到用户报修电话后及时做出响应,一般故障4小时内解决问题。
项目名称:紫元公司2022年下沙物业品质提升项目电动垃圾清扫车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C-ZYZY-2023-0020
招标人: (略)
报名要求:None
内容:
(略)
2022年下沙物业品质提升项目电动垃圾清扫车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Y-2022-038 )
(略) 就2022年下沙物业品质提升改造电动垃圾清扫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国内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采购条件: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
1.1采购范围:下沙高教后勤管理中心电动垃圾清扫车采购2辆(四轮驾驶式)。
1.2供货(安装)期: 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
1.3交货安装地点:下沙桃李苑园区。
1.4采购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
1.5最高限价:26万。
3.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4.响应人资格要求
4.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有效的(时间、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具有相应制造,或具有相应授权代理(经销)国内独立法人;
(2)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或销售清扫设备类的资质;供应商授权代理商的,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采购;
4.2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向的响应人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17 时00分 前,提供报名资料现场报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生产或销售清扫设备类资质、类似业绩合同一份、公司产品资料等)。地址:杭州天目山路294号杭钢冶金科技大厦22楼成本采购部 联系人:黄祖耀 0571-*
5.2采购单位对报名单位进行入围审查(资格初步审核),审查通过的报名单位由采购人发放采购文件(PDF文档\电子文档)。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采用纸质响应文件 。
6.2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 12月5日13时30分。。
6.3递交地点: (略) 区天目山路294号杭钢冶金科技大厦22楼成本采购部。
6.4逾期递交的、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地点
由采购单位自行决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杭钢集团招投标平台(http://http://**)发布。
9.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响应保证金
10.其他事项
10.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未报名单位、资格审核不符合的单位报价。
10.2采购文件中部分带“★”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采购文件中带“★”条款的投标响应必须满足采购文件注明的要求,否则经谈判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报价处理。
1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祖耀 电话: 0571-*
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驾驶式四轮电动垃圾清扫车2辆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二、技术性能参数要求:
★1、清扫宽度:四只边刷,扫地宽度为1900cm-2200cm均可;
★2、垃圾仓:垃圾仓可以直接对接240L容量垃圾桶;
★3、操作系统:配置高压雾化降尘系统;
★4、电机:驱动电机不小于5KW;
★5、全封闭驾驶室,配备车载空调,配备雨刷、倒车影像。
★6、扫地车工作时间不得少于5小时,电瓶采用锂电池,容量不小于300 AH;
★7、工作效率:不小于35000M2/H;
★8、水箱容量:不少于200L,配置高压冲洗龙头。
★9、整车质保不得少于1年,电瓶质保不得少于3年;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对按清单要求配置进行报价,不得低于配置要求,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报价总价包括:货物费、安装及调试费、售后维护费用、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以及其它交付用户使用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1、免费质量保证期:整车不得少于于1年,自交货之日起计算。
2、设备车辆故障,在接到用户报修电话后及时做出响应,一般故障4小时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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