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 (略) 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已由 河北 (略) 以《河北 (略) 关于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冀高规〔2023〕497号批准建设,招标方 (略)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以冀交招核字[2023]E032号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大广高速公路冀京界段(K1354~K1379)、衡水段(K1490~K1626)、冀豫界段(K1740~K1762)共183公里路段以及衡水收费站、白洋淀收费站和路段监控中心。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智慧化提升,主要包括监控设施、收费设施、通信设施及配电设施等,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监控设施:
监控设施主要为监控中心及外场设施两部分。其中监控中心主要包含中心基础设施层建设、平台建设、综合控制台改造更换及监控大厅和机房环境改造建设。外场设施主要包括综合感知设施、管控和服务设施建设。
(2)收费设施:
本项目对衡水收费站、白洋淀收费站进行提升改造。设置ETC门架车型识别设施、服务区AI智能稽核门架车型识别设施,建设收费辅助稽核系统。在衡水收费站建设收费站智慧运维平台,实现对收费设备运维全过程管理。在收费站部署全流量数据采集设备,建设收费数据安全采集系统。
(3)通信设施:
本项目主要包含光缆及配套设施的改造、光纤监测系统的建设、语音对讲系统的优化。
(4)配电设施:
配电设施主要为沿线外场设施进行配电,本项目工程主要包括路段内原电力电缆的改造、新增设备配电及建设电力监控系统。
2.1.3 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施工工期:2.5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施工准备、施工、试运行期、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及相关工作。本项目监理模式为一级监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5)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5日上午09:00至2023年11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河北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 (略)
地 址: (略) (略) 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 系 人:*燕、李娜、李春泽、王嘉惠
电 话:0311-*、0318-*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刘严如
电 话:0311-*、*
电子邮件:*@*ttp://**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 (略) 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已由 河北 (略) 以《河北 (略) 关于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冀高规〔2023〕497号批准建设,招标方 (略)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以冀交招核字[2023]E032号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大广高速公路冀京界段(K1354~K1379)、衡水段(K1490~K1626)、冀豫界段(K1740~K1762)共183公里路段以及衡水收费站、白洋淀收费站和路段监控中心。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智慧化提升,主要包括监控设施、收费设施、通信设施及配电设施等,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监控设施:
监控设施主要为监控中心及外场设施两部分。其中监控中心主要包含中心基础设施层建设、平台建设、综合控制台改造更换及监控大厅和机房环境改造建设。外场设施主要包括综合感知设施、管控和服务设施建设。
(2)收费设施:
本项目对衡水收费站、白洋淀收费站进行提升改造。设置ETC门架车型识别设施、服务区AI智能稽核门架车型识别设施,建设收费辅助稽核系统。在衡水收费站建设收费站智慧运维平台,实现对收费设备运维全过程管理。在收费站部署全流量数据采集设备,建设收费数据安全采集系统。
(3)通信设施:
本项目主要包含光缆及配套设施的改造、光纤监测系统的建设、语音对讲系统的优化。
(4)配电设施:
配电设施主要为沿线外场设施进行配电,本项目工程主要包括路段内原电力电缆的改造、新增设备配电及建设电力监控系统。
2.1.3 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施工工期:2.5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施工准备、施工、试运行期、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及相关工作。本项目监理模式为一级监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5)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5日上午09:00至2023年11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河北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 (略)
地 址: (略) (略) 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 系 人:*燕、李娜、李春泽、王嘉惠
电 话:0311-*、0318-*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刘严如
电 话:0311-*、*
电子邮件:*@*ttp://**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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