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年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金华管理中心大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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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YH2-*-20 (略) 交通集团高速公路金华管理中心大流量路段亮化提升工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流量路段亮化提升工程,对金华管理中心所辖杭金衢金华段和诸永高速金华段等大流量路段的弯道、长下(上)坡、互通区前方增设轮廓标、反光膜、反光道钉、预成型标线贴等工作,改善夜间行车环境。预算金额197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为杭金衢高速金华段和诸永高速金华段。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共设1个标段2个合同段,第1合同段为杭金衢高速金华段,第2合同段为诸永高速金华段。采购范围如下:杭金衢高速金华段和诸永高速金华段大流量路段增设半柱式轮廓标、猫眼道钉、贴反光膜和预成型标线贴等工作。)

3、计划工期:10个工作日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4、施工质量目标: 项目交竣工质量评定为合格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1)本次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级)和三类(*级)资质或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 三类人员 A类证书;

(2)业绩要求: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在已通车高速公路上成功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施工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公路工程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担任过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4)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5)其他:近三年(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 单位行贿 ,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 行贿 )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12月 1日至2023年12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2月6日16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12月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略) (略) (略) 金华管理处(地址: (略) 婺城区新狮街道迎宾大道金华收费所内,联系人:叶先生,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8日 9 时 30 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略) (略) (略) 金华管理处

地 址: (略) 婺城区新狮街道迎宾大道金华收费所内

联 系 人: 叶先生

电 话: *

2、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3、监督部门:浙江交投高速 (略) 纪委驻金华管理中心纪检组

地 址: (略) 婺城区新狮街道迎宾大道金华收费所内

电 话: 0579-*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采 购 人: (略) (略) (略) 金华管理处

2023年12月1日

,浙江,金华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YH2-*-20 (略) 交通集团高速公路金华管理中心大流量路段亮化提升工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流量路段亮化提升工程,对金华管理中心所辖杭金衢金华段和诸永高速金华段等大流量路段的弯道、长下(上)坡、互通区前方增设轮廓标、反光膜、反光道钉、预成型标线贴等工作,改善夜间行车环境。预算金额197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为杭金衢高速金华段和诸永高速金华段。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共设1个标段2个合同段,第1合同段为杭金衢高速金华段,第2合同段为诸永高速金华段。采购范围如下:杭金衢高速金华段和诸永高速金华段大流量路段增设半柱式轮廓标、猫眼道钉、贴反光膜和预成型标线贴等工作。)

3、计划工期:10个工作日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4、施工质量目标: 项目交竣工质量评定为合格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1)本次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级)和三类(*级)资质或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 三类人员 A类证书;

(2)业绩要求: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在已通车高速公路上成功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施工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公路工程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担任过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4)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5)其他:近三年(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 单位行贿 ,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 行贿 )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12月 1日至2023年12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2月6日16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12月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略) (略) (略) 金华管理处(地址: (略) 婺城区新狮街道迎宾大道金华收费所内,联系人:叶先生,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8日 9 时 30 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略) (略) (略) 金华管理处

地 址: (略) 婺城区新狮街道迎宾大道金华收费所内

联 系 人: 叶先生

电 话: *

2、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3、监督部门:浙江交投高速 (略) 纪委驻金华管理中心纪检组

地 址: (略) 婺城区新狮街道迎宾大道金华收费所内

电 话: 0579-*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采 购 人: (略) (略) (略) 金华管理处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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