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2023年兰考县堌阳镇范场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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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3年兰考县堌阳镇范场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兰财采字谈-2023-129 | |||||||||||||||
2、项目名称:2023年兰考县堌阳镇范场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779,056.70元 | |||||||||||||||
最高限价:*.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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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规模内容:堌阳镇范场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含新建沥青道路4262平方米,扩建沥青道路1316平方米,改建沥青道路8331.7平方米及标志标线、路沿石等配套。波纹管下水道500mm1694.1米400mm872.9米,污水处理设施一座,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项目地点:堌阳镇范场村;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2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 | |||||||||||||||
3.方式:需通过 CA 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供应商,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再办理CA。 (2) (略) 内兰考以外 CA 的,可以进行 CA 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 CA 公司。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政府采购合同 (略) 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如对本项目有质疑(投诉),需按照相关流程通过线上提起质疑(投诉)。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兰考县堌阳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兰考县堌阳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吴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 (略) 电厂路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层 | |||||||||||||||
联系人:李瑞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瑞 | |||||||||||||||
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2023年兰考县堌阳镇范场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兰财采字谈-2023-129 | |||||||||||||||
2、项目名称:2023年兰考县堌阳镇范场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779,056.70元 | |||||||||||||||
最高限价:*.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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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规模内容:堌阳镇范场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含新建沥青道路4262平方米,扩建沥青道路1316平方米,改建沥青道路8331.7平方米及标志标线、路沿石等配套。波纹管下水道500mm1694.1米400mm872.9米,污水处理设施一座,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项目地点:堌阳镇范场村;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2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 | |||||||||||||||
3.方式:需通过 CA 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供应商,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再办理CA。 (2) (略) 内兰考以外 CA 的,可以进行 CA 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 CA 公司。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政府采购合同 (略) 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如对本项目有质疑(投诉),需按照相关流程通过线上提起质疑(投诉)。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兰考县堌阳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兰考县堌阳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吴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 (略) 电厂路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层 | |||||||||||||||
联系人:李瑞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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