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沁河北道新能源公交场站、顺义道与朝阳路交口新能源公交场站EPC工程桩基及室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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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沁河北道新能源公交场站、顺义道与朝阳路交口新能源公交场站EPC工程桩基及室外工程

招标公告

北辰区沁河北道新能源公交场站建设项目、北辰区顺义道与朝阳路交口新能源公交场站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由 (略) 承建,现对该工程的“桩基及室外”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序号

内容规定

1

招标人名称: (略) 天津分公司经营管理部

2

2.1

2.2

2.3

2.4

2.5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北辰区沁河北道新能源公交场站建设项目、北辰区顺义道与朝阳路交口新能源公交场站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段桩基及室外工程

建设地址: (略) 北辰区。

工程规模:建设规模为 176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760 平方米。其中沁河北道新能源公交场站项目,新建一座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880 平方米,地上三层,无地下建筑,建筑高度12 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同步实施室外道路、绿化工程、2围墙、大门及其他附属设施;顺义道与朝阳路交口新能源公交场站项目,新建一座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880 平方米,地上三层,无地下建筑,建筑高度 12 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同步实施室外道路、绿化工程、围墙、大门及其他附属设施。其他详见设计图纸。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 (略) 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为100%。

工期要求:初定工期:60日历天,应满足发包人工程建设总进度要求,并应无条件满足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的变化要求,具体以招标人项目经理部要求为准。本合同工期如有调整,以招标人代表书面通知为准。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或招标人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2 ‰的违约金,延迟超过 20 天,招标人有权将分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及内容重新分配给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上浮20%后由投标人承担。如给招标人造成其他损失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北辰区沁河北道新能源公交场站建设项目、北辰区顺义道与朝阳路交口新能源公交场站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段桩基及室外工程,主要包含:桩基工程、室外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清单,拟选择一家分包单位施工。

本次工程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4

承包方式:专业分包。对承包范围内各项内容实行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消防、现场文明施工等责任总负责。

5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按月核算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时点和支付比例进行每月支付。

6

6.1

6.2

6.3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含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且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级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无不良信誉记录,且与一冶存在服务关系。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需进行预审。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信誉要求:无不良信誉记录。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7

7.1

7.2

7.3

7.4

7.5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天有效。在此期间,所有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将顺延至工程竣工、结算结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对应时间。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详见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对应时间。

报名地点: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均需登*到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于平台上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评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8

8.1

8.2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保证金:1万元。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个标段200元人民币(不予退还)。

9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工 联系电话:*

,北辰区,河北
招标公告

北辰区沁河北道新能源公交场站建设项目、北辰区顺义道与朝阳路交口新能源公交场站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由 (略) 承建,现对该工程的“桩基及室外”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序号

内容规定

1

招标人名称: (略) 天津分公司经营管理部

2

2.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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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北辰区沁河北道新能源公交场站建设项目、北辰区顺义道与朝阳路交口新能源公交场站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段桩基及室外工程

建设地址: (略) 北辰区。

工程规模:建设规模为 176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760 平方米。其中沁河北道新能源公交场站项目,新建一座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880 平方米,地上三层,无地下建筑,建筑高度12 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同步实施室外道路、绿化工程、2围墙、大门及其他附属设施;顺义道与朝阳路交口新能源公交场站项目,新建一座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880 平方米,地上三层,无地下建筑,建筑高度 12 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同步实施室外道路、绿化工程、围墙、大门及其他附属设施。其他详见设计图纸。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 (略) 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为100%。

工期要求:初定工期:60日历天,应满足发包人工程建设总进度要求,并应无条件满足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的变化要求,具体以招标人项目经理部要求为准。本合同工期如有调整,以招标人代表书面通知为准。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或招标人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2 ‰的违约金,延迟超过 20 天,招标人有权将分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及内容重新分配给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上浮20%后由投标人承担。如给招标人造成其他损失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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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北辰区沁河北道新能源公交场站建设项目、北辰区顺义道与朝阳路交口新能源公交场站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段桩基及室外工程,主要包含:桩基工程、室外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清单,拟选择一家分包单位施工。

本次工程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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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专业分包。对承包范围内各项内容实行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消防、现场文明施工等责任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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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按月核算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时点和支付比例进行每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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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含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且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级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无不良信誉记录,且与一冶存在服务关系。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需进行预审。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信誉要求:无不良信誉记录。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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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天有效。在此期间,所有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将顺延至工程竣工、结算结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对应时间。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详见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对应时间。

报名地点: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均需登*到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于平台上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评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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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保证金:1万元。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个标段200元人民币(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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