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凤凰镇辖区增设沿河护栏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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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凤凰镇辖区增设沿河护栏项目采购公告

苏州万 (略) (略) 凤凰 (略) 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凤凰镇辖区增设沿河护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凤凰镇辖区增设沿河护栏

项目编号:FZC2023-G042号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必须在1个月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略) , (略) 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 (略) 有关文件或 (略) 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公告信息发布在“ (略) 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时间为2023年12月05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5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每天08:30-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 (略) 杨舍镇东方新天地东区9幢2单元B1305室。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获取或投标资格。

3.本次采购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00

地点: (略) 凤凰镇行政审批局二楼215室(凤凰镇中山路36号)

五、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份 副本份数:*份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根据相关法规,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二)答疑时间:2023年12月12日9:00--11:00

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苏州万 (略) 采用发送邮箱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三)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只有在苏州万 (略) 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凤凰 (略)

联系人:陈会计,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万 (略)

联系人:徐晓燕,联系电话:0512-*

苏州万 (略)

2023年12月5日

,江苏

苏州万 (略) (略) 凤凰 (略) 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凤凰镇辖区增设沿河护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凤凰镇辖区增设沿河护栏

项目编号:FZC2023-G042号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必须在1个月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略) , (略) 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 (略) 有关文件或 (略) 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公告信息发布在“ (略) 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时间为2023年12月05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5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每天08:30-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 (略) 杨舍镇东方新天地东区9幢2单元B1305室。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获取或投标资格。

3.本次采购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00

地点: (略) 凤凰镇行政审批局二楼215室(凤凰镇中山路36号)

五、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份 副本份数:*份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根据相关法规,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二)答疑时间:2023年12月12日9:00--11:00

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苏州万 (略) 采用发送邮箱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三)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只有在苏州万 (略) 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凤凰 (略)

联系人:陈会计,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万 (略)

联系人:徐晓燕,联系电话:0512-*

苏州万 (略)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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