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公安局211国道惠安堡镇惠苑村十字路口交通安全设施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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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公安局211国道惠安堡镇惠苑村十字路口交通安全设施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AH-ZC-*

项目名称:盐池县公安局211国道惠安堡镇惠苑村十字路口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

盐池县公安局211国道惠安堡镇惠苑村十字路口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1

对211国道惠安堡镇惠苑村十字路口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拟安装信号灯、电子警察等设施。具体详见参数要求。

*.00


数量合计:

1批

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达到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中 (略)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63.com邮箱,报名即为成功,回执单请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下载。注:电子邮件标题为本项目名称,报名成功后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

投标地点:盐池县新区交易服务中心( (略) 盐池县花马池西街386号(雅居苑北门))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池县新区交易服务中心( (略) 盐池县花马池西街386号(雅居苑北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池县公安局

地址: (略) 盐池县花马池镇西街政谐南路交叉处

联系方式: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中 (略)

地址: (略) 贺兰县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501

联系方式: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张警官

电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白艳 寇海宝

电话:0951-*、*、 *

宁夏中 (略)

2023年12月5日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招标人)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如该信息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该招标人, 我们会积极协助配合;
,宁夏, (略) ,盐池县,吴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AH-ZC-*

项目名称:盐池县公安局211国道惠安堡镇惠苑村十字路口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

盐池县公安局211国道惠安堡镇惠苑村十字路口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1

对211国道惠安堡镇惠苑村十字路口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拟安装信号灯、电子警察等设施。具体详见参数要求。

*.00


数量合计:

1批

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达到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中 (略)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63.com邮箱,报名即为成功,回执单请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下载。注:电子邮件标题为本项目名称,报名成功后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

投标地点:盐池县新区交易服务中心( (略) 盐池县花马池西街386号(雅居苑北门))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池县新区交易服务中心( (略) 盐池县花马池西街386号(雅居苑北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池县公安局

地址: (略) 盐池县花马池镇西街政谐南路交叉处

联系方式: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中 (略)

地址: (略) 贺兰县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501

联系方式: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张警官

电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白艳 寇海宝

电话:0951-*、*、 *

宁夏中 (略)

2023年12月5日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招标人)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如该信息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该招标人, 我们会积极协助配合;
,宁夏, (略) ,盐池县,吴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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