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2023年灵山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第10标:勒菜至那隆等5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2023年灵山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第10标:勒菜至那隆等5
项目名称 | 2023年灵山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第10标:勒菜至那隆等5条既有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 | |||
招标人 | 灵山县县乡公路所 | |||||
建设单位 | 灵山县县乡公路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 (略)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工程概况:2023年灵山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第10标:勒莱至那隆等5条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略) 石塘、丰塘、那隆、烟墩、旧州、太平镇内,本项目总里程81. 930公里,一共 5条路线。本项目第10标:勒菜至那隆等5条既有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四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30km/h;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内容主要包含交通标志、标线、路侧护栏、视线诱导设施、道口标柱、挡土墙。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
单位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总价 | ||||||
工期 | 180个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第二信封评审: 1、 (略) ,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说明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缺少投标报价说明和计日工说明。 2、广西 (略) ,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说明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缺少投标报价说明和计日工说明。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https://www./)、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钦州)(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 |
项目名称 | 2023年灵山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第10标:勒菜至那隆等5条既有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 | |||
招标人 | 灵山县县乡公路所 | |||||
建设单位 | 灵山县县乡公路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 (略)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工程概况:2023年灵山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第10标:勒莱至那隆等5条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略) 石塘、丰塘、那隆、烟墩、旧州、太平镇内,本项目总里程81. 930公里,一共 5条路线。本项目第10标:勒菜至那隆等5条既有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四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30km/h;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内容主要包含交通标志、标线、路侧护栏、视线诱导设施、道口标柱、挡土墙。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
单位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总价 | ||||||
工期 | 180个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第二信封评审: 1、 (略) ,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说明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缺少投标报价说明和计日工说明。 2、广西 (略) ,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说明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缺少投标报价说明和计日工说明。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https://www./)、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钦州)(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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