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次供水设施维修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标段采购公告
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次供水设施维修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标段采购公告
我公司接受哈尔滨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 (略) 二次供水设施维修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哈尔滨 (略) 二次供水设施维修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
1.3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二次供水设施维修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并出具预算及结算评审报告等。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工程建设全过程,具体期限合同中约定。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及入围机构的履约情况,招标人具有随时调整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等与委托造价咨询服务有关的一切权力。)
1.5预算金额:按《 (略)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39号收费标准的100%计取
1.6付款方式:每两个月付款一次,项目审核或编制完成并出具报告后,经过采购人确认后一次性支付(付款前按收款金额提供相应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
1.7服务地点:一标段:道外区、南岗区采购人已接收的二次供水设施(以项目实际维修地点为准);二标段:道里、香坊、平房区采购人已接收的二次供水设施(以项目实际维修地点为准)
1.8标段划分:共划分两个标段,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标段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第一标段
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第二标段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第二标段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及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缴纳6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的养老保险(提供证书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9:00至2023年12月13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五、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0元(大写:*万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现金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现金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请意向供应商及时登录系统查看交纳账号及缴纳情况。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意向供应商现金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视为无效响应,不得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时
6.3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3年12月18日8:30-9:00
6.4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9:00时
7.2开标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其他说明
9.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标时如意向供应商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采购人采购管理决策机构已批准,本项目开标时如有2家意向供应商可直接转入询比采购方式继续进行;如只有1家供应商可直接转入单源直接采购继续进行。
9.2如转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9.3如转入单源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单源直接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尚志大街31号
联 系 人:宋闯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鲍先生、庄女士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黑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我公司接受哈尔滨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 (略) 二次供水设施维修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哈尔滨 (略) 二次供水设施维修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
1.3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二次供水设施维修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并出具预算及结算评审报告等。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工程建设全过程,具体期限合同中约定。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及入围机构的履约情况,招标人具有随时调整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等与委托造价咨询服务有关的一切权力。)
1.5预算金额:按《 (略)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39号收费标准的100%计取
1.6付款方式:每两个月付款一次,项目审核或编制完成并出具报告后,经过采购人确认后一次性支付(付款前按收款金额提供相应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
1.7服务地点:一标段:道外区、南岗区采购人已接收的二次供水设施(以项目实际维修地点为准);二标段:道里、香坊、平房区采购人已接收的二次供水设施(以项目实际维修地点为准)
1.8标段划分:共划分两个标段,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标段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第一标段
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第二标段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第二标段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及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缴纳6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的养老保险(提供证书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9:00至2023年12月13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五、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0元(大写:*万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现金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现金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请意向供应商及时登录系统查看交纳账号及缴纳情况。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意向供应商现金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视为无效响应,不得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时
6.3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3年12月18日8:30-9:00
6.4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9:00时
7.2开标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其他说明
9.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标时如意向供应商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采购人采购管理决策机构已批准,本项目开标时如有2家意向供应商可直接转入询比采购方式继续进行;如只有1家供应商可直接转入单源直接采购继续进行。
9.2如转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9.3如转入单源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单源直接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尚志大街31号
联 系 人:宋闯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鲍先生、庄女士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黑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黑龙江
黑龙江
黑龙江
黑龙江
黑龙江
黑龙江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