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346国道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346国道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P-NZGL-*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2222
3、项目名称:346国道水毁修复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91.*(万元)
6、最高限价:391.*(万元)
7、采购需求: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工程量,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主项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提交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状况;
3、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公路建设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 (略) 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4、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且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不得更换、并坚守施工现场。
5、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且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不得更换、并坚守施工现场。
6、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7、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勇鹏 (略) (南漳县城关镇明珠路利美之家2#楼107铺)
3、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留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需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核原件留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③以上所有资料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勇鹏 (略) (南漳县城关镇明珠路利美之家2#楼107铺)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勇鹏 (略) (南漳县城关镇明珠路利美之家2#楼107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南漳县城关镇学府路163号
联系方式:0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勇鹏 (略)
地 址:南漳县城关镇明珠路利美之家2#楼107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毅
电 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P-NZGL-*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2222
3、项目名称:346国道水毁修复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91.*(万元)
6、最高限价:391.*(万元)
7、采购需求: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工程量,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主项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提交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状况;
3、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公路建设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 (略) 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4、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且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不得更换、并坚守施工现场。
5、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且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不得更换、并坚守施工现场。
6、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7、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勇鹏 (略) (南漳县城关镇明珠路利美之家2#楼107铺)
3、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留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需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核原件留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③以上所有资料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勇鹏 (略) (南漳县城关镇明珠路利美之家2#楼107铺)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勇鹏 (略) (南漳县城关镇明珠路利美之家2#楼107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南漳县城关镇学府路163号
联系方式:0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勇鹏 (略)
地 址:南漳县城关镇明珠路利美之家2#楼107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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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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