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集团税务中介机构备选库预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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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集团税务中介机构备选库预选供应商

项目编号 ZO* 项目名称 包钢集团税务中介机构备选库预选供应商
发布日期 2023/12/11 报名截止日期 2023/12/16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3/12/09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3/12/18--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采购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头钢铁(集团) (略) 计划财务部。 项目编号ZO*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服务范围:包钢(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税务咨询服务,具体要求详见业务约定书。入围有效期:三年。概算金额:1,000,000元,具体以实际业务发生为准。 此次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参加的投标人资质、业绩等各方面进行评审,选定若干投标人作为入围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本次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为3-6名。若投标人小于3个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小于3个,重新招标。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后期发生具体采购业务需求时,采购单位可通过邀请招标或竞价采购等方式从本次入围供应商中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中标(成交)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不同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委托同一人参加同一标段的申请。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 3.以上要求均为申请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资格审查将不会通过。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钢集团税务中介机构备选库 1.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税务师事务所;2.投标人须承诺:“2020年至今未受到税务部门及其他部门作出的暂停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等行政处罚”(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不得更改承诺书内容,如对承诺书内容进行修改,将被否决投标)。 提供2020年至今两份工业企业税务筹划或所得税汇算清缴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业绩,提供合同(或业务约定书)复印件及对应任一张发票复印件,另附被服务企业的所属行业类型(提供企查查、天眼查等企业信息查询系统相关内容截图或以评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工业企业具体包括: 1.采矿业,如石油开采、煤炭开采、金属矿开采等。 2.制造业,如机床、专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电子通讯设备、仪器等。 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 4.轻纺工业,如食品、饮料、烟草加工、服装、纺织、皮革、木材加工、家具、印刷等。 5.资源加工工业,如石油化工、化学纤维、医疗用品制造业、橡胶、塑料、黑色金属等。)
4.预选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预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12/16 17:00:00(北京时间)。 4.2预选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预选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12/18 09:00:00 (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 5.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注:供应商在报价时需注意:上传投标文件后,在报价页面,单价处填0或1,填完后勾选前面的方框,点“价格确定”按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7.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钢铁(集团) (略) 计划财务部 地 址:包钢河西工业园区 联 系 人:陈晨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杜艳彬 0472-* 业务部长:李广美0472-*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2023/12/11

项目编号 ZO* 项目名称 包钢集团税务中介机构备选库预选供应商
发布日期 2023/12/11 报名截止日期 2023/12/16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3/12/09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3/12/18--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采购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头钢铁(集团) (略) 计划财务部。 项目编号ZO*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服务范围:包钢(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税务咨询服务,具体要求详见业务约定书。入围有效期:三年。概算金额:1,000,000元,具体以实际业务发生为准。 此次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参加的投标人资质、业绩等各方面进行评审,选定若干投标人作为入围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本次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为3-6名。若投标人小于3个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小于3个,重新招标。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后期发生具体采购业务需求时,采购单位可通过邀请招标或竞价采购等方式从本次入围供应商中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中标(成交)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不同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委托同一人参加同一标段的申请。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 3.以上要求均为申请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资格审查将不会通过。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钢集团税务中介机构备选库 1.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税务师事务所;2.投标人须承诺:“2020年至今未受到税务部门及其他部门作出的暂停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等行政处罚”(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不得更改承诺书内容,如对承诺书内容进行修改,将被否决投标)。 提供2020年至今两份工业企业税务筹划或所得税汇算清缴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业绩,提供合同(或业务约定书)复印件及对应任一张发票复印件,另附被服务企业的所属行业类型(提供企查查、天眼查等企业信息查询系统相关内容截图或以评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工业企业具体包括: 1.采矿业,如石油开采、煤炭开采、金属矿开采等。 2.制造业,如机床、专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电子通讯设备、仪器等。 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 4.轻纺工业,如食品、饮料、烟草加工、服装、纺织、皮革、木材加工、家具、印刷等。 5.资源加工工业,如石油化工、化学纤维、医疗用品制造业、橡胶、塑料、黑色金属等。)
4.预选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预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12/16 17:00:00(北京时间)。 4.2预选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预选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12/18 09:00:00 (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 5.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注:供应商在报价时需注意:上传投标文件后,在报价页面,单价处填0或1,填完后勾选前面的方框,点“价格确定”按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7.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钢铁(集团) (略) 计划财务部 地 址:包钢河西工业园区 联 系 人:陈晨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杜艳彬 0472-* 业务部长:李广美0472-*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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