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工程分公司河口区交通提升工程东区项目经理部交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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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ZT14SZ-WZXJ-2023-141
我项目就中 (略) (略) 河口区交通提升工程(东区)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的交安设施进行询价,现邀请贵单位进行报价,请将报价函于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6日9:00前送达至询价人(或以PDF电子版格式发送至询价人)。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人信息
1、询价人:中 (略) (略) 河口区交通提升工程(东区)项目经理部
2、地址: (略) 河口区六合街道明河路15号(中铁十四局集团)
3、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洋
联系电话: *
邮箱:*@*q.com
二、询价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立柱式轮廓标 | De-Rsw-E | 个 | 70 | |
2 | 轮廓标 | De-Rbw-At1 | 个 | 125 | 路侧,白色 |
3 | 轮廓标 | De-Rbw-At2 | 个 | 95 | 路侧,白色 |
4 | 轮廓标 | De-Rby-At1 | 个 | 21 | 中央,黄色 |
5 | 轮廓标 | De-Rby-At2 | 个 | 251 | 中央,黄色 |
6 | 示警柱 | 1.2米四类反光膜、黑黄相间、含柱帽、直径160mm | 根 | 100 | |
7 | 道口标柱A | 1.2米四类反光膜、红白相间、含柱帽、直径160mm | 根 | 40 | |
8 | 道口标柱B | 1.75米四类反光膜、红白相间、含柱帽、直径160mm | 根 | 12 | |
9 | 防撞桶 | 95*90*0.6 | 个 | 6 | |
合计 | 720 |
三、技术质量要求及说明
(一)技术要求
1.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要求以及河口区交通运输局对过程质量验收要求。
2.若以上技术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标准要求高的为准。
3.满足并执行中交基础 (略) 设计的《顺河路东延工程》施工设计图纸中的相关要求。
4.经检验合格后的材料,决不允许随意更换(采购人将派专人对每车材料进行检查),若发现有以上情况发生,则被视为此前所供应的材料均为不合格产品,采购人有权拒付所有货款并中止本合同。
5.报价人运至采购人施工现场的材料如有质量、技术要求等原因不符合双方约定时,此批材料立即退回厂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方承担。
6.报价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材料检测报告。
(2)合格证。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中 (略) (略) 河口区交通提升工程(东区)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
交货日期:供货人接到询价人计划(书面、邮件、电话)后,按照询价人制定交货日期送达指定地点。
五、供货期
预计供货期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受现场施工及设计变更情况,供货期可能有所变动.
六、报价
1、报价为固定结算单价,供货期内单价不变。
2、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生产、运输、装卸、原材料、税金、售后服务、利润等其他要求内容。
3、货款结算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报价请发送报价单、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计量方式
由采购方制定专人进行外观、数量验收,材料性能按要求抽样送测。
八、付款方式
1、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结算单价:为固定结算单价,供货期内单价不变)
2、货款结算与支付:实收数量以*方现场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以**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签认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办理结算手续,同时提供正规、真实发票(*方应根据*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票延时提供,则付款时间顺应延时)。
结算资料齐全后,*方在收到*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最高支付该批货款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收到发票六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如果业主支付款项不及时,*方支付*方的款项会视情况相应顺延(所欠款项支付均不计利息),*方不得以此为借口停止供货或主张延期利息。
3、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形式进行支付。
九、合格供货商
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采购产品生产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包括本次采购物资。
2、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
十、评审
采用综合评审法,有效报价文件超过五家(含五家)时,对报价最高者(明显高于其他家报价)评审委员会如认为报价偏差过大,将取消投标资格。其余报价人通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十一、确定中标人与合同签订
1、 组织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2、 中标人应在收到组织人开具的中标通知书时间七个工作日内,与组织人签订书面合同,若因报价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
3、 合同签订后,组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采购的货物数量、交货地点进行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单价或其他条款作出任何实质性改变。
2023年12月13日
编号:ZT14SZ-WZXJ-2023-141
我项目就中 (略) (略) 河口区交通提升工程(东区)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的交安设施进行询价,现邀请贵单位进行报价,请将报价函于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6日9:00前送达至询价人(或以PDF电子版格式发送至询价人)。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人信息
1、询价人:中 (略) (略) 河口区交通提升工程(东区)项目经理部
2、地址: (略) 河口区六合街道明河路15号(中铁十四局集团)
3、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洋
联系电话: *
邮箱:*@*q.com
二、询价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立柱式轮廓标 | De-Rsw-E | 个 | 70 | |
2 | 轮廓标 | De-Rbw-At1 | 个 | 125 | 路侧,白色 |
3 | 轮廓标 | De-Rbw-At2 | 个 | 95 | 路侧,白色 |
4 | 轮廓标 | De-Rby-At1 | 个 | 21 | 中央,黄色 |
5 | 轮廓标 | De-Rby-At2 | 个 | 251 | 中央,黄色 |
6 | 示警柱 | 1.2米四类反光膜、黑黄相间、含柱帽、直径160mm | 根 | 100 | |
7 | 道口标柱A | 1.2米四类反光膜、红白相间、含柱帽、直径160mm | 根 | 40 | |
8 | 道口标柱B | 1.75米四类反光膜、红白相间、含柱帽、直径160mm | 根 | 12 | |
9 | 防撞桶 | 95*90*0.6 | 个 | 6 | |
合计 | 720 |
三、技术质量要求及说明
(一)技术要求
1.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要求以及河口区交通运输局对过程质量验收要求。
2.若以上技术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标准要求高的为准。
3.满足并执行中交基础 (略) 设计的《顺河路东延工程》施工设计图纸中的相关要求。
4.经检验合格后的材料,决不允许随意更换(采购人将派专人对每车材料进行检查),若发现有以上情况发生,则被视为此前所供应的材料均为不合格产品,采购人有权拒付所有货款并中止本合同。
5.报价人运至采购人施工现场的材料如有质量、技术要求等原因不符合双方约定时,此批材料立即退回厂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方承担。
6.报价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材料检测报告。
(2)合格证。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中 (略) (略) 河口区交通提升工程(东区)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
交货日期:供货人接到询价人计划(书面、邮件、电话)后,按照询价人制定交货日期送达指定地点。
五、供货期
预计供货期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受现场施工及设计变更情况,供货期可能有所变动.
六、报价
1、报价为固定结算单价,供货期内单价不变。
2、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生产、运输、装卸、原材料、税金、售后服务、利润等其他要求内容。
3、货款结算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报价请发送报价单、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计量方式
由采购方制定专人进行外观、数量验收,材料性能按要求抽样送测。
八、付款方式
1、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结算单价:为固定结算单价,供货期内单价不变)
2、货款结算与支付:实收数量以*方现场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以**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签认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办理结算手续,同时提供正规、真实发票(*方应根据*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票延时提供,则付款时间顺应延时)。
结算资料齐全后,*方在收到*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最高支付该批货款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收到发票六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如果业主支付款项不及时,*方支付*方的款项会视情况相应顺延(所欠款项支付均不计利息),*方不得以此为借口停止供货或主张延期利息。
3、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形式进行支付。
九、合格供货商
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采购产品生产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包括本次采购物资。
2、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
十、评审
采用综合评审法,有效报价文件超过五家(含五家)时,对报价最高者(明显高于其他家报价)评审委员会如认为报价偏差过大,将取消投标资格。其余报价人通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十一、确定中标人与合同签订
1、 组织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2、 中标人应在收到组织人开具的中标通知书时间七个工作日内,与组织人签订书面合同,若因报价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
3、 合同签订后,组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采购的货物数量、交货地点进行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单价或其他条款作出任何实质性改变。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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