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下高新区云华大厦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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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下高新区云华大厦装修工程

在线报名地址,及验证报名资质后查看全文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秦淮区行政审批局以(秦行审备[2022]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秦淮科技创新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白下高新区军民融合产业园云华大厦

2.1.2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对云华大厦进行装修,总装修面积45373.88m2,其中,地上装修面积44953.88m2,(其中,公共区域9124.98m2,办公区域35828.9m2),地下装修面积420m2。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1.3合同估算价:47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4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8月28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本项目主要对云华大厦进行装修,总装修面积45373.88m2,其中,地上装修面积44953.88m2,(其中,公共区域9124.98m2,办公区域35828.9m2),地下装修面积420m2。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级

(B)施工资质要求:施工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在投标单位完成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在投标单位完成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在投标单位完成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3)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略) 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5.2.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5.2.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己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不得为退休人员。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原件扫描件为准。

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和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 (略) ,秦淮区,南京
在线报名地址,及验证报名资质后查看全文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秦淮区行政审批局以(秦行审备[2022]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秦淮科技创新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白下高新区军民融合产业园云华大厦

2.1.2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对云华大厦进行装修,总装修面积45373.88m2,其中,地上装修面积44953.88m2,(其中,公共区域9124.98m2,办公区域35828.9m2),地下装修面积420m2。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1.3合同估算价:47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4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8月28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本项目主要对云华大厦进行装修,总装修面积45373.88m2,其中,地上装修面积44953.88m2,(其中,公共区域9124.98m2,办公区域35828.9m2),地下装修面积420m2。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级

(B)施工资质要求:施工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在投标单位完成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在投标单位完成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在投标单位完成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3)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小区出新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略) 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5.2.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5.2.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己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不得为退休人员。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原件扫描件为准。

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和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 (略) ,秦淮区,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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