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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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邀请公告

2023-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邀请公告 2023-12-13

2023-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2023-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的潜在应聘 (略) 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获取选聘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应聘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B-Y-2023-283

项目名称:2023-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预算金额:4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项目名称

聘任期限

简要需求或要求

1-1

2023-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合并报表和单体报表)。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被邀请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应聘人,若以分所名义参与应聘的,需提供总所授权书原件;

3.2应聘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3.3应聘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3.4应聘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3.5应聘人须提供参加选聘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应聘人须提供参加选聘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3.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聘。

注:(1)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应聘文件附件4-9)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应聘文件附件4-9)

(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应聘文件附件4-9)

(5)参加选聘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参加选聘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选聘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选聘代理机构在应聘截止时间截止后,评标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应聘人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选聘文件第二章“应聘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7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8)若以分所名义参与应聘的,以上资格条件中3.1.2、3.1.3、3.1.4可提供提供总所的材料,视为符合选聘文件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4至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选聘文件的潜在应聘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 选聘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3)应聘人应当从选聘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选聘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异议或提交的应聘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选聘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应聘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选聘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应聘人提交应聘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异议期限: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应聘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选聘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应聘文件的响应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选聘的相关信息(包括选聘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应聘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3、获取选聘文件、应聘保证金、选聘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4、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张林丽、邢红霞/0591-*)、负责人(吴晓君、李水清、应俊/0591-*)。

5、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第1点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晋安区国有资产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9层

联系方式:张经理/0591-*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郑莹莹/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话: 0591-*、*

(略)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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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邀请公告 2023-12-13

2023-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2023-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的潜在应聘 (略) 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获取选聘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应聘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B-Y-2023-283

项目名称:2023-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预算金额:4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项目名称

聘任期限

简要需求或要求

1-1

2023-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合并报表和单体报表)。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被邀请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应聘人,若以分所名义参与应聘的,需提供总所授权书原件;

3.2应聘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3.3应聘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3.4应聘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3.5应聘人须提供参加选聘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应聘人须提供参加选聘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3.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聘。

注:(1)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应聘文件附件4-9)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应聘文件附件4-9)

(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应聘文件附件4-9)

(5)参加选聘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参加选聘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选聘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选聘代理机构在应聘截止时间截止后,评标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应聘人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选聘文件第二章“应聘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7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8)若以分所名义参与应聘的,以上资格条件中3.1.2、3.1.3、3.1.4可提供提供总所的材料,视为符合选聘文件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4至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选聘文件的潜在应聘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 选聘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3)应聘人应当从选聘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选聘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异议或提交的应聘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选聘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应聘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选聘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应聘人提交应聘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异议期限: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应聘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选聘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应聘文件的响应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选聘的相关信息(包括选聘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应聘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3、获取选聘文件、应聘保证金、选聘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4、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张林丽、邢红霞/0591-*)、负责人(吴晓君、李水清、应俊/0591-*)。

5、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第1点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晋安区国有资产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9层

联系方式:张经理/0591-*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郑莹莹/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话: 0591-*、*

(略)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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