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机智慧谷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民用无人机智慧谷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民用无人机智慧谷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民用无人机智慧谷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10-*-04-01-*】FGQB-030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龙门山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龙门山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 (略) 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10-*-04-01-*】FGQB-0301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 (略) 富盛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民用无人机智慧谷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
2.2 项目概况:主要为基地(中心)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包含考试中心、无人机测试测飞基地;无人机管理运行中心;无人机研学及展销基地及相关配套提升工程;新建连接基地间道路、步道等。
2.3 建设地点: (略) 桂花镇;
2.4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本合同要求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5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红线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包括办理开工、竣工等手续,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以及发包人指定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
2.7 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最终施
工工期以施工图完成后按工期定额计算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或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 |
(2)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略) 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人员); |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额4000万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业绩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房建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 (略) 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3.5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 (略) 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4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和 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龙门山 (略)
地 址: (略) 致和镇健康大道199号1栋1层115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富盛 (略)
地 址: (略) 锦江区东大路318号环球都汇广场IMP写字楼1701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
民用无人机智慧谷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民用无人机智慧谷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10-*-04-01-*】FGQB-030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龙门山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龙门山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 (略) 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10-*-04-01-*】FGQB-0301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 (略) 富盛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民用无人机智慧谷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
2.2 项目概况:主要为基地(中心)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包含考试中心、无人机测试测飞基地;无人机管理运行中心;无人机研学及展销基地及相关配套提升工程;新建连接基地间道路、步道等。
2.3 建设地点: (略) 桂花镇;
2.4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本合同要求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5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红线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包括办理开工、竣工等手续,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以及发包人指定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
2.7 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最终施
工工期以施工图完成后按工期定额计算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或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 |
(2)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略) 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人员); |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额4000万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业绩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房建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 (略) 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3.5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 (略) 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4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和 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龙门山 (略)
地 址: (略) 致和镇健康大道199号1栋1层115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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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略) 富盛 (略)
地 址: (略) 锦江区东大路318号环球都汇广场IMP写字楼1701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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