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号标的:贵州茅台酒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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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号标的:贵州茅台酒飞天

15号标的:贵州茅台酒(飞天)
标的名称 15号标的:贵州茅台酒(飞天)
项目编码 GR2023SC* 转让底价 999 元/盒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1、本次转让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处置。转让标的含贵州茅台酒(飞天、五星等系列)、五粮液(1618、五粮情等系列)等67个标的。具体详见《资产转让明细表》。

2、项目咨询电话:0832-*(王先生);标的查看电话:*(赖先生)。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加价幅度50元/次,延时报价期为120秒。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名称

15号标的:贵州茅台酒(飞天)

生产/出厂日期

2019年

规格

500ml

酒精度

43度

瓶号

AM25994

数量

1瓶

价格

999元

保证金

500元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1.请意向受让方务必亲自到现场查验拍卖标的的状况。

2.标的属于罚没性质,部分可能存在没有完整包装、标签毁坏、渗漏、走酒、已开箱等情形,均以实物现状为准。

3.此次转让标的为易碎物品,请各位意向受让方在实地查看标的的过程中,要多加小心注意,一旦标的物因意向受让方的原因摔碎或损坏,由意向受让方按参考价格进行赔偿。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加价幅度50元/次,延时报价期为120秒。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8M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东兴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川南电商中心三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范铁夫
注册资本 482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国家机构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财政局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3N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999 元/盒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商品买卖合同书》。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商品买卖合同书》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接受联合受让。

四、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于公告截至日16:00时前交纳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详见明细表),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内江分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林支行
账号:*3907

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报名提交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当日16:00。

2.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到期日16时前登录第四产权官网(http://**)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注意:请在报名交保证金时按页面提示在转账附言/备注中输入正确的八位识别码。

二、标的物交割

1.本次提货方式仅限自提,不支持邮寄。

2.项目成交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通知受让方领取《成交告知函》,受让方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持《成交告知函》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的交割手续。

三、转让标的瑕疵及风险提示

1.关于转让标的的描述、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或保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期间通过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和转让方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自行了解标的状况、瑕疵。若标的实际情况与载明内容有差异,最终应以标的现状为准,其差异不影响最终成交价。受让方自愿承担受让该标的后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且不因该等瑕疵或风险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及转让方主张任何责任。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及有关政策等为由退还标的、拒绝签署成交合同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及转让方不对标的品质、真伪承担担保责任,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若标的实际情况与载明内容有差异,最终应以标的现状为准,其差异不影响最终成交价。

3.项目成交后一旦完成现场移交,受让方在进行标的搬运、转移等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安全风险、安全事故、安全责任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赔偿、补偿、法律责任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请务必详细了解交易规则。

四、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按照最终成交价的3%收取。

五、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收到交易价款并且转让方提交《商品买卖合同书》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特别提醒:

本次转让标的属于罚没性质,部分标的物可能存在没有完整包装、标签毁坏、渗漏、走酒、已开箱等情形,竞买人须实地查看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此次转让标的为易碎物品,请各位意向受让方在实地查看标的的过程中,要多加小心注意,一旦标的物因竞买人的原因摔碎或损坏,由意向受让方按参考价格进行赔偿。

联系电话:* 赖先生

联系地址: (略) 中区大同街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0.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内江分所
开户行 中国 (略) 内江分行西林新区分理处
账号 *3907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商品买卖合同书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商品买卖合同书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刘宇航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2-*
项目报名联系人 王艳英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贵州
15号标的:贵州茅台酒(飞天)
标的名称 15号标的:贵州茅台酒(飞天)
项目编码 GR2023SC* 转让底价 999 元/盒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1、本次转让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处置。转让标的含贵州茅台酒(飞天、五星等系列)、五粮液(1618、五粮情等系列)等67个标的。具体详见《资产转让明细表》。

2、项目咨询电话:0832-*(王先生);标的查看电话:*(赖先生)。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加价幅度50元/次,延时报价期为120秒。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名称

15号标的:贵州茅台酒(飞天)

生产/出厂日期

2019年

规格

500ml

酒精度

43度

瓶号

AM25994

数量

1瓶

价格

999元

保证金

500元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1.请意向受让方务必亲自到现场查验拍卖标的的状况。

2.标的属于罚没性质,部分可能存在没有完整包装、标签毁坏、渗漏、走酒、已开箱等情形,均以实物现状为准。

3.此次转让标的为易碎物品,请各位意向受让方在实地查看标的的过程中,要多加小心注意,一旦标的物因意向受让方的原因摔碎或损坏,由意向受让方按参考价格进行赔偿。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加价幅度50元/次,延时报价期为120秒。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8M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东兴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川南电商中心三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范铁夫
注册资本 482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国家机构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财政局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3N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999 元/盒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商品买卖合同书》。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商品买卖合同书》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接受联合受让。

四、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于公告截至日16:00时前交纳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详见明细表),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内江分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林支行
账号:*3907

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报名提交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当日16:00。

2.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到期日16时前登录第四产权官网(http://**)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注意:请在报名交保证金时按页面提示在转账附言/备注中输入正确的八位识别码。

二、标的物交割

1.本次提货方式仅限自提,不支持邮寄。

2.项目成交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通知受让方领取《成交告知函》,受让方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持《成交告知函》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的交割手续。

三、转让标的瑕疵及风险提示

1.关于转让标的的描述、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或保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期间通过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和转让方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自行了解标的状况、瑕疵。若标的实际情况与载明内容有差异,最终应以标的现状为准,其差异不影响最终成交价。受让方自愿承担受让该标的后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且不因该等瑕疵或风险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及转让方主张任何责任。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及有关政策等为由退还标的、拒绝签署成交合同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及转让方不对标的品质、真伪承担担保责任,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若标的实际情况与载明内容有差异,最终应以标的现状为准,其差异不影响最终成交价。

3.项目成交后一旦完成现场移交,受让方在进行标的搬运、转移等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安全风险、安全事故、安全责任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赔偿、补偿、法律责任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请务必详细了解交易规则。

四、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按照最终成交价的3%收取。

五、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收到交易价款并且转让方提交《商品买卖合同书》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特别提醒:

本次转让标的属于罚没性质,部分标的物可能存在没有完整包装、标签毁坏、渗漏、走酒、已开箱等情形,竞买人须实地查看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此次转让标的为易碎物品,请各位意向受让方在实地查看标的的过程中,要多加小心注意,一旦标的物因竞买人的原因摔碎或损坏,由意向受让方按参考价格进行赔偿。

联系电话:* 赖先生

联系地址: (略) 中区大同街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0.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内江分所
开户行 中国 (略) 内江分行西林新区分理处
账号 *3907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商品买卖合同书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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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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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刘宇航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2-*
项目报名联系人 王艳英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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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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