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黄河支流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土工材料采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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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黄河支流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土工材料采购任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黄河支流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承建,现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西南事业部(四川分公司)招标采购土工材料。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 (略) 阿坝州红原县邛溪镇阿木乡,邛溪至阿木段修建生态护岸 8.4 公里,补植补播植被恢复 630hm2 等 。

工期:2023年3月20日至2024年9月20日,总工期540天。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现对本项目土工材料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黄河支流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土工材料采购招标。此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包件。

本次招标交货期限: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安排。

本次招标交货地点: (略) 阿坝州红原县邛溪镇阿木乡,黄河支流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部。

本次土工材料招标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镀高尔凡加筋麦克垫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3113


2

土工布

400g/㎡

83246


3

土工膜

1.5mm

71466


说明:




1.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以结算数量为准,招标人有权对以上采购数量进行修正。













2.材料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本次招标采用固定单价,单价应包含材料费、运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税费等为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义务所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


















4.因业主变更或清单工程数量偏差导致的材料数量的增加或减少,按照本次招标单价,不再单独增加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条件如下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3.1.2 业绩要求:无。




3.1.3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 信誉要求:




(1)不接受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禁止选择的供应商。




(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凡在信用中国 http://**受过相关行政处罚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1.5 质量要求:





(1)投标人拟供材料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1.6 其他要求: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否则该联合体所有投标作废。最终供应物资数量以合同执行期间的实际采购量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投标截止日时间前投标单位需列入十一师合格供应商名录。


(5)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投标授权人为同一个人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移出十一师合格供应商库;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采购门户网站(http://**:8800/)进行报名,资格预审合格后,将标书费(200元)汇入指定账户,后下载招标文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账户:

开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帐 号:*23(CNY)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红原县支行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附言栏中注明:黄河支流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土工材料采购标书费。(可简写)




标书费仅开收据,标书费应当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以电子版投标的方式,在十一师集采平台填报数据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采购门户网站:(http://**:8800/)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西南事业部(四川分公司)

地址: (略) 锦江区协和上街133号五冶大厦A2区11层

联系人:许鑫

联系电话:*

2023年 12 月 18 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黄河支流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承建,现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西南事业部(四川分公司)招标采购土工材料。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 (略) 阿坝州红原县邛溪镇阿木乡,邛溪至阿木段修建生态护岸 8.4 公里,补植补播植被恢复 630hm2 等 。

工期:2023年3月20日至2024年9月20日,总工期540天。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现对本项目土工材料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黄河支流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土工材料采购招标。此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包件。

本次招标交货期限: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安排。

本次招标交货地点: (略) 阿坝州红原县邛溪镇阿木乡,黄河支流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部。

本次土工材料招标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镀高尔凡加筋麦克垫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3113


2

土工布

400g/㎡

83246


3

土工膜

1.5mm

71466


说明:




1.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以结算数量为准,招标人有权对以上采购数量进行修正。













2.材料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本次招标采用固定单价,单价应包含材料费、运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税费等为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义务所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


















4.因业主变更或清单工程数量偏差导致的材料数量的增加或减少,按照本次招标单价,不再单独增加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条件如下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3.1.2 业绩要求:无。




3.1.3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 信誉要求:




(1)不接受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禁止选择的供应商。




(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凡在信用中国 http://**受过相关行政处罚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1.5 质量要求:





(1)投标人拟供材料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1.6 其他要求: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否则该联合体所有投标作废。最终供应物资数量以合同执行期间的实际采购量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投标截止日时间前投标单位需列入十一师合格供应商名录。


(5)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投标授权人为同一个人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移出十一师合格供应商库;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采购门户网站(http://**:8800/)进行报名,资格预审合格后,将标书费(200元)汇入指定账户,后下载招标文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账户:

开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帐 号:*23(CNY)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红原县支行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附言栏中注明:黄河支流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土工材料采购标书费。(可简写)




标书费仅开收据,标书费应当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以电子版投标的方式,在十一师集采平台填报数据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采购门户网站:(http://**:8800/)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西南事业部(四川分公司)

地址: (略) 锦江区协和上街133号五冶大厦A2区11层

联系人:许鑫

联系电话:*

2023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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