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天出行共享电单车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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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天出行共享电单车采购项目

竞价轮次
轮次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剩余时间
第一轮 2023-12-18 15:43:09 2023-12-20 15:43:09
00天00小时00分00秒
第二轮 2023-12-20 15:53:09 2023-12-20 16:23:09 - -
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略) (略)
联系人: 谢** 联系电话: 153 点击查看>>* 0007
供应商类别: 其他服务 最低下浮比例: 0.00 %
资料费(报名费):
(报名后线上扫码缴纳)
200 元
项目概况:

我司拟投放共享电单车500台,其中青龙街道300台,锦江镇200台。包含线上管理和线下管理两大部分,线上管理通过电单车智慧管理软件系统及手机APP实现400电话服务、订单处理、款项结算、车辆调度信息管理等功能;线下管理包括场地租赁、充换电池、车辆维修、移车等。本项目拟委托电单车生产运营一体化的集成服务供应商提供线上和线下管理服务。

质量要求
1.设备硬件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2.软件服务要求:
(1)服务可靠,准确无误地完成所承诺服务;
(2)响应迅速,及时提供快捷、有效服务;
(3)能力保证,具备完成项目运营的各项功能,保证项目稳定可靠运行。
工期要求
共享电动自行车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全部完成安装调试;运营合作期限为3年。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需包含电动自行车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2.具备共享电单车自主研发和生产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中选人须主动签订并履行眉山天府 (略) 《阳光合作协议》。
注:中选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请中选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复印件并盖鲜章,虚假承诺将纳入《眉山天府新区自主招标采购平台》黑名单,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投标保证金
竞价轮次
轮次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剩余时间
第一轮 2023-12-18 15:43:09 2023-12-20 15:43:09
00天00小时00分00秒
第二轮 2023-12-20 15:53:09 2023-12-20 16:23:09 - -
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略) (略)
联系人: 谢** 联系电话: 153 点击查看>>* 0007
供应商类别: 其他服务 最低下浮比例: 0.00 %
资料费(报名费):
(报名后线上扫码缴纳)
200 元
项目概况:

我司拟投放共享电单车500台,其中青龙街道300台,锦江镇200台。包含线上管理和线下管理两大部分,线上管理通过电单车智慧管理软件系统及手机APP实现400电话服务、订单处理、款项结算、车辆调度信息管理等功能;线下管理包括场地租赁、充换电池、车辆维修、移车等。本项目拟委托电单车生产运营一体化的集成服务供应商提供线上和线下管理服务。

质量要求
1.设备硬件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2.软件服务要求:
(1)服务可靠,准确无误地完成所承诺服务;
(2)响应迅速,及时提供快捷、有效服务;
(3)能力保证,具备完成项目运营的各项功能,保证项目稳定可靠运行。
工期要求
共享电动自行车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全部完成安装调试;运营合作期限为3年。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需包含电动自行车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2.具备共享电单车自主研发和生产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中选人须主动签订并履行眉山天府 (略) 《阳光合作协议》。
注:中选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请中选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复印件并盖鲜章,虚假承诺将纳入《眉山天府新区自主招标采购平台》黑名单,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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