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凉山公园崇正书院修缮工程
清凉山公园崇正书院修缮工程
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清凉山公园崇正书院修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23]16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481.7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481.75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盛德 (略) 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施工
2.2工程地点:位于清凉山公园中部
2.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2.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2.5结构类型:砖混结构
2.6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7工程合同估算价:1217.72万元
2.8招标内容:改造修缮工程;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清凉山公园崇正书院修缮工程位于清凉山公园中部, (略) 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修缮工程,对应《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等级分级表》为二级。本次修缮包括一殿、东游廊、西游廊、二殿、一线阁、凉亭、三殿、后院门、 (略) 落地面、院墙和挡土墙,建筑面积1112.32m2,院落地面面积3685.22m2,院墙长度239m。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修缮、庭院景观提升及其他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0工程规模:改造修缮面积:1112.32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工具及平台使用费0元。
4.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2-2509:30:00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8年12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 (略) 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结果证明,缺一不可, (略) 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提供政府部门或文物部门的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证明材料金额数据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认定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
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清凉山公园崇正书院修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23]16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481.7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481.75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盛德 (略) 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施工
2.2工程地点:位于清凉山公园中部
2.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2.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2.5结构类型:砖混结构
2.6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7工程合同估算价:1217.72万元
2.8招标内容:改造修缮工程;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清凉山公园崇正书院修缮工程位于清凉山公园中部, (略) 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修缮工程,对应《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等级分级表》为二级。本次修缮包括一殿、东游廊、西游廊、二殿、一线阁、凉亭、三殿、后院门、 (略) 落地面、院墙和挡土墙,建筑面积1112.32m2,院落地面面积3685.22m2,院墙长度239m。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修缮、庭院景观提升及其他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0工程规模:改造修缮面积:1112.32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工具及平台使用费0元。
4.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2-2509:30:00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8年12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 (略) 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结果证明,缺一不可, (略) 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提供政府部门或文物部门的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证明材料金额数据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认定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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