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医用专科及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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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医用专科及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2023年度医用专科及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信华 (略) ( (略) 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XXH2023-074、玉中医采ZKHC*-078

  2.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度医用专科及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及结算方式:共20个包,合计约2600万元。成交单价*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详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包号

采购内容名称

包号

采购内容名称

一包

口腔类耗材

十一包

检验PCR室耗材

二包

眼耳鼻咽喉类耗材

十二包

输血科类耗材

三包

泌尿外科类耗材

十三包

病理类耗材

四包

普外专科类耗材

十四包

制剂类耗材

五包

肛肠类耗材

十五包

临床各科室专科耗材

六包

检验急诊类耗材

十六包

急诊、麻醉专科类耗材

七包

检验临检类耗材

十七包

心病及介入室耗材

八包

检验生化类耗材

十八包

检验类实验室耗材

九包

检验免疫类耗材

十九包

检验输血类一次性耗材

十包

检验微生物类耗材

二十包

已报量未下文执行的专科类集采耗材

  注:供应商可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竞标,且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中取一个或多个标包。响应文件须按标包分别制作、分别竞标。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注:合同履行期限内,因上级部门或国家政策调整需要统一管理或统一配送或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用耗材,则执行上级部门或国家最新政策规定,若影响合同执行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且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7.供货地点: (略) (略) ,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货。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或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经营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至今提供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无需提供财务报表);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二个月的供应商须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信用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5)供应商必须具备中选品种供应保障能力,响应及到货时间不超过4小时;

  (6)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医用耗材国内生产企业或产品总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总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本条只针对十四包供应商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玉溪信华 (略) ( (略) 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3.方式:现场报名。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书(证件)加盖公章的复 (略) 留存:①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②生产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总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③十四包的供应商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玉溪信华 (略) 会议室( (略) 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玉溪信华 (略) 会议室( (略) 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

  六、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 (略) (略) 官网、 (略) 人民政府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聂耳路53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信华 (略)

  地址: (略) 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联系方式:0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武、周虹、牛勤、吴海青

  电 话:0877-*、*

  电子邮箱:*@*q.com

  日期:2023年12月18日


项目概况

(略) (略) 2023年度医用专科及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信华 (略) ( (略) 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XXH2023-074、玉中医采ZKHC*-078

  2.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度医用专科及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及结算方式:共20个包,合计约2600万元。成交单价*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详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包号

采购内容名称

包号

采购内容名称

一包

口腔类耗材

十一包

检验PCR室耗材

二包

眼耳鼻咽喉类耗材

十二包

输血科类耗材

三包

泌尿外科类耗材

十三包

病理类耗材

四包

普外专科类耗材

十四包

制剂类耗材

五包

肛肠类耗材

十五包

临床各科室专科耗材

六包

检验急诊类耗材

十六包

急诊、麻醉专科类耗材

七包

检验临检类耗材

十七包

心病及介入室耗材

八包

检验生化类耗材

十八包

检验类实验室耗材

九包

检验免疫类耗材

十九包

检验输血类一次性耗材

十包

检验微生物类耗材

二十包

已报量未下文执行的专科类集采耗材

  注:供应商可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竞标,且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中取一个或多个标包。响应文件须按标包分别制作、分别竞标。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注:合同履行期限内,因上级部门或国家政策调整需要统一管理或统一配送或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用耗材,则执行上级部门或国家最新政策规定,若影响合同执行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且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7.供货地点: (略) (略) ,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货。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或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经营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至今提供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无需提供财务报表);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二个月的供应商须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信用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5)供应商必须具备中选品种供应保障能力,响应及到货时间不超过4小时;

  (6)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医用耗材国内生产企业或产品总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总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本条只针对十四包供应商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玉溪信华 (略) ( (略) 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3.方式:现场报名。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书(证件)加盖公章的复 (略) 留存:①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②生产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总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③十四包的供应商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玉溪信华 (略) 会议室( (略) 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玉溪信华 (略) 会议室( (略) 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

  六、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 (略) (略) 官网、 (略) 人民政府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聂耳路53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信华 (略)

  地址: (略) 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联系方式:0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武、周虹、牛勤、吴海青

  电 话:0877-*、*

  电子邮箱:*@*q.com

  日期: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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