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询价函
档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询价函
档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询价函
各供应商:
我公司将对档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询价,请贵单位对我方询价函给予积极及时的回应,项目具体如下:
一、采购内容
建设一套档案信息系统,一是满足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全流程实现数字化管理,整个档案管理流程自动进行记录和监管,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和可视化程度,二是对接在用的OA系统,实现单点登录以及档案半自动归档。系统需提交全部源代码。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提供本次采购服务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成果提交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交付验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元。
五、服务要求
1.贵单位报价包含采购清单内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包括且不限于要求中涉及业务开展所需的外业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差旅费、资料收集费、相关协调工作、利润及税金等费用,*方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本次报价按照清单形式进行报价,采购控制价为25万元,高于该价格的报价函被确认为无效报价。
2.付款方式:
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完成,并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并送达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第二次支付: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验收,并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至合同金额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
第三次支付:质保期结束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3%。
每次支付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均应在付款前向采购人开具并送达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成交供应商未开具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费用。
六、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供应商按格式编制响应文件(格式附后),打印、盖章一份,原件扫描件一份,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 (略) ,地址: (略) 龙岗大道21号广西现代物流孵化中心1912。联系人:易婷馨,电话:*。逾期送达或响应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评价标准:
合理低价法(根据报价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询比小组对于能满足采购各项要求的项目,选择报价合理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广西 (略)
2023年12月18日
档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询价函
各供应商:
我公司将对档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询价,请贵单位对我方询价函给予积极及时的回应,项目具体如下:
一、采购内容
建设一套档案信息系统,一是满足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全流程实现数字化管理,整个档案管理流程自动进行记录和监管,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和可视化程度,二是对接在用的OA系统,实现单点登录以及档案半自动归档。系统需提交全部源代码。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提供本次采购服务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成果提交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交付验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元。
五、服务要求
1.贵单位报价包含采购清单内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包括且不限于要求中涉及业务开展所需的外业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差旅费、资料收集费、相关协调工作、利润及税金等费用,*方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本次报价按照清单形式进行报价,采购控制价为25万元,高于该价格的报价函被确认为无效报价。
2.付款方式:
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完成,并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并送达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第二次支付: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验收,并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至合同金额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
第三次支付:质保期结束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3%。
每次支付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均应在付款前向采购人开具并送达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成交供应商未开具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费用。
六、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供应商按格式编制响应文件(格式附后),打印、盖章一份,原件扫描件一份,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 (略) ,地址: (略) 龙岗大道21号广西现代物流孵化中心1912。联系人:易婷馨,电话:*。逾期送达或响应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评价标准:
合理低价法(根据报价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询比小组对于能满足采购各项要求的项目,选择报价合理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广西 (略)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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