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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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运输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根据 (略) 承建项目需要,现拟对本项目工程用机械运输服务进行集中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中国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特发布此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位于临淄区城区北部,本项目为新建工程。本项目起点位于现有宏达路路面边部(北侧),起点桩号K2+260,北至张皇路,终点桩号K4+427.581,路线总长约2.168公里。

2.1.2经十路东延项 (略) 淄川区、文昌湖区、周村区,本标段为利用既有S509青周线拓宽改建,合同额为41338.63万元,桩号起止K69+100-K77+530,标段全长13.085公里。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运输为四个地点,本次运输总量为*吨。

序号

车辆名称

计量单位

运输数量

计划使用地点

备注

1

石料运输车

5000

九顶石料厂到梧台料场

30t重型载货汽车

2

石料运输车

35000

九顶料场到朱台料场

30t重型载货汽车

3

石料运输车

70000

九顶石料厂到五道岭料场

30t重型载货汽车

4

石料运输车

*

九顶石料厂到岭子镇料场

30t重型载货汽车

2.3运输车类型:

本次招标不限定运输车辆品牌、型号,但车辆标准承载量不得低于30t。

2.4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

2.4.1车辆外表整洁,整体状况良好,车辆的灯光、刹车、喇叭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车辆手续齐全、有效,第三者保险不低于100万元,车辆应符合国五环保标准。

2.4.2运输车辆的进出场费用、运输途中费用、维修保养费用、燃油费用、协调费、操作人员工资及食宿费、利润、税金等一切到达料场的落地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项目部不予以承担。

2.4.3项目部不负责提供食宿,中标单位驾驶员及管理人员的住宿房屋、床铺、被褥等由中标单位负责,费用自己承担。

2.4.5中标单位必须配备至少一名管理人员做为项目常驻代表,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

2.5进场时间:按照招标单位提出的要求执行,招标单位提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2.6使用地点:

1.从九顶石料厂到五道岭料场

2.从九顶石料厂到岭子镇料场

3.从九顶石料厂到梧台料场

4.从九顶料场到朱台料场

3.资格审查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年检合格的,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经营范围包含物流、运输等业务,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良好的资金实力。

4.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

4.3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 (略) 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

4.4机械设备、车辆应符合国家标准且符合本项目施工标准。

4.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6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7已在五矿集团电商平台完成注册认证,并且服务关系正常。

4.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312209:00202312259:00

5.2发售方式:通过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

5.3发售价格: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套。

5.4潜在投标人看到招标公告后,缴纳购买标书款,招标人收到投标人交纳的标书款后,投标人可在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5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纳标书款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文件应提供投标保证金:10000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可以银行汇票、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开标前能够进账的)。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将递交凭证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招标机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保证金待评标结束公布中标单位后退还。

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2.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6.2.2中标人有串标、围标等违法投标行为的;

6.2.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6.2.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7.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7.1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81100分,逾期在电商平台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系统拒绝。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中国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

8.开标时间及要求

8.1开标时间:202312281100

8.2开标地点: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9.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联系人:邢先生 陈先生

电 话:* *

邮 箱:*@*cclq.com

10.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请提交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略)

开 户 行:中国 (略) 济南分行

账 号:*82

11.履约保证金请提交到以下账户:

单 位 名 称: (略)

纳税人识别号:*MA3Q05DL4N

开 户 行:中国 (略) 济南分行

账 号:*82

, (略) ,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济南,淄博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根据 (略) 承建项目需要,现拟对本项目工程用机械运输服务进行集中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中国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特发布此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位于临淄区城区北部,本项目为新建工程。本项目起点位于现有宏达路路面边部(北侧),起点桩号K2+260,北至张皇路,终点桩号K4+427.581,路线总长约2.168公里。

2.1.2经十路东延项 (略) 淄川区、文昌湖区、周村区,本标段为利用既有S509青周线拓宽改建,合同额为41338.63万元,桩号起止K69+100-K77+530,标段全长13.085公里。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运输为四个地点,本次运输总量为*吨。

序号

车辆名称

计量单位

运输数量

计划使用地点

备注

1

石料运输车

5000

九顶石料厂到梧台料场

30t重型载货汽车

2

石料运输车

35000

九顶料场到朱台料场

30t重型载货汽车

3

石料运输车

70000

九顶石料厂到五道岭料场

30t重型载货汽车

4

石料运输车

*

九顶石料厂到岭子镇料场

30t重型载货汽车

2.3运输车类型:

本次招标不限定运输车辆品牌、型号,但车辆标准承载量不得低于30t。

2.4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

2.4.1车辆外表整洁,整体状况良好,车辆的灯光、刹车、喇叭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车辆手续齐全、有效,第三者保险不低于100万元,车辆应符合国五环保标准。

2.4.2运输车辆的进出场费用、运输途中费用、维修保养费用、燃油费用、协调费、操作人员工资及食宿费、利润、税金等一切到达料场的落地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项目部不予以承担。

2.4.3项目部不负责提供食宿,中标单位驾驶员及管理人员的住宿房屋、床铺、被褥等由中标单位负责,费用自己承担。

2.4.5中标单位必须配备至少一名管理人员做为项目常驻代表,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

2.5进场时间:按照招标单位提出的要求执行,招标单位提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2.6使用地点:

1.从九顶石料厂到五道岭料场

2.从九顶石料厂到岭子镇料场

3.从九顶石料厂到梧台料场

4.从九顶料场到朱台料场

3.资格审查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年检合格的,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经营范围包含物流、运输等业务,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良好的资金实力。

4.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

4.3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 (略) 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

4.4机械设备、车辆应符合国家标准且符合本项目施工标准。

4.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6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7已在五矿集团电商平台完成注册认证,并且服务关系正常。

4.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312209:00202312259:00

5.2发售方式:通过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

5.3发售价格: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套。

5.4潜在投标人看到招标公告后,缴纳购买标书款,招标人收到投标人交纳的标书款后,投标人可在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5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纳标书款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文件应提供投标保证金:10000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可以银行汇票、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开标前能够进账的)。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将递交凭证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招标机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保证金待评标结束公布中标单位后退还。

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2.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6.2.2中标人有串标、围标等违法投标行为的;

6.2.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6.2.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7.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7.1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81100分,逾期在电商平台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系统拒绝。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中国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

8.开标时间及要求

8.1开标时间:202312281100

8.2开标地点: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9.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联系人:邢先生 陈先生

电 话:* *

邮 箱:*@*cclq.com

10.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请提交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略)

开 户 行:中国 (略) 济南分行

账 号:*82

11.履约保证金请提交到以下账户:

单 位 名 称: (略)

纳税人识别号:*MA3Q05DL4N

开 户 行:中国 (略) 济南分行

账 号:*82

, (略) ,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济南,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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