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数字经济职业学院建设项目--砌体材料采购招标
广安数字经济职业学院建设项目--砌体材料采购招标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略) 就广安数字 (略) 项目所需 砌体材料采购 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略) 。
2.工程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方的具体通知为准);
3.工程内容:砌体材料采购。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标准砖 | 块 | * | |||||
2 | 烧结多孔砖 | 115*115*240 | / | 块 | * | |||
3 | 烧结多孔砖 | 200*115*90 | / | 块 | 13462 | |||
4 | 烧结多孔砖 | 200*115*95 | / | 块 | 1511 | |||
5 | 实心砖 | 200*115*53 | / | 块 | 2691 | |||
6 | 加气混凝土砌体 | / | m3 | 10699.34 | ||||
7 | 烧结空心砖 | / | m3 | 2746.78 | ||||
合计 |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以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4.2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
4.3供货商: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在十一师集采平台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
4.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5投标人应在供货地区内具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4.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8800
5.3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元
5.4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8800
5.6开标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 (略) 财务(银行账户: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略) ,账号:*01575,开户行:建设银行乌鲁木齐温泉西路支行,行号:*(备注:广安项目砌体材料采 (略) )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6.5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6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6.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6.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被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
七、其他事项: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1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略)
8.2项目地址: (略)
8.3联 系 人:李剑鸿、李东辉(联系方式:*、*)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略) 就广安数字 (略) 项目所需 砌体材料采购 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略) 。
2.工程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方的具体通知为准);
3.工程内容:砌体材料采购。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标准砖 | 块 | * | |||||
2 | 烧结多孔砖 | 115*115*240 | / | 块 | * | |||
3 | 烧结多孔砖 | 200*115*90 | / | 块 | 13462 | |||
4 | 烧结多孔砖 | 200*115*95 | / | 块 | 1511 | |||
5 | 实心砖 | 200*115*53 | / | 块 | 2691 | |||
6 | 加气混凝土砌体 | / | m3 | 10699.34 | ||||
7 | 烧结空心砖 | / | m3 | 2746.78 | ||||
合计 |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以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4.2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
4.3供货商: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在十一师集采平台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
4.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5投标人应在供货地区内具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4.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8800
5.3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元
5.4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8800
5.6开标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 (略) 财务(银行账户: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略) ,账号:*01575,开户行:建设银行乌鲁木齐温泉西路支行,行号:*(备注:广安项目砌体材料采 (略) )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6.5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6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6.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6.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被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
七、其他事项: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1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略)
8.2项目地址: (略)
8.3联 系 人:李剑鸿、李东辉(联系方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