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常州市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常州市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 |
项目编号 | WX* |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1、制定验收监测方案,进行验收监测; 2、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组织现场相关单位及专家验收(含专家费); 4、编制其他事项的说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5、验收报告登录国家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填报;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 |
采购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17:00(北京时间) | |
采购方式 | 一次性报价《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报价人 资格条件 | 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 |
投标保证金 | 1.缴纳金额:人民*仟元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7:00(北京时间); 3.退还:详见《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交易费 | 1.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不足*佰元的按*佰元收取; |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7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 |
验收约定 | 1.服务期限:项目调试正常后20天内完成现场监测、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经过专家验收)及国家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填报。因*方原因,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服务费的千分之二。延误超过十日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责任。 2.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本次采购范围:采购内容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
结算 | 结算:出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登录国家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填报后,提供全额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发票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独立编制验收方案及验收报告的法人; 2.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时须同时上传营业执照,少传或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3.采购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报价文件、营业执照等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投标总价(即含税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未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进行核对的,采购人将不与其签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5.网上询价供应商应根据用户需求合理报价,报价单中不允许有缺漏项,如有无需报价或免费供货的项目,须在报价单中明确备注,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6.付款提示:网上询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7.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5000元(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业务电话:0519-* 周工 技术支持:400-828-0799 | |
附件 |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常州市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 |
项目编号 | WX* |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1、制定验收监测方案,进行验收监测; 2、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组织现场相关单位及专家验收(含专家费); 4、编制其他事项的说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5、验收报告登录国家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填报;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 |
采购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17:00(北京时间) | |
采购方式 | 一次性报价《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报价人 资格条件 | 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 |
投标保证金 | 1.缴纳金额:人民*仟元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7:00(北京时间); 3.退还:详见《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交易费 | 1.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不足*佰元的按*佰元收取; |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7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 |
验收约定 | 1.服务期限:项目调试正常后20天内完成现场监测、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经过专家验收)及国家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填报。因*方原因,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服务费的千分之二。延误超过十日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责任。 2.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本次采购范围:采购内容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
结算 | 结算:出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登录国家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填报后,提供全额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发票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独立编制验收方案及验收报告的法人; 2.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时须同时上传营业执照,少传或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3.采购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报价文件、营业执照等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投标总价(即含税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未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进行核对的,采购人将不与其签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5.网上询价供应商应根据用户需求合理报价,报价单中不允许有缺漏项,如有无需报价或免费供货的项目,须在报价单中明确备注,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6.付款提示:网上询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7.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5000元(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业务电话:0519-* 周工 技术支持:400-828-07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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