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涵江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项目经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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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涵江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项目经费的公示

根据2023年10月27日我局与 (略) (略) 签订的涵江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项目服务合同约定,拟支付 (略) (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项目费19845元。

公示期: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涵江区农业农村局电话反映,联系电话*,联系人曾金雄。

(略) 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1日

根据2023年10月27日我局与 (略) (略) 签订的涵江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项目服务合同约定,拟支付 (略) (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项目费19845元。

公示期: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涵江区农业农村局电话反映,联系电话*,联系人曾金雄。

(略) 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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