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公路管理局国道209线卢氏县寨上村段人行天桥工程安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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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道209线卢氏县寨上村段人行天桥工程(安全提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3-148 | |||||||||||||||
2、项目名称:国道209线卢氏县寨上村段人行天桥工程(安全提升)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776,759.15元 | |||||||||||||||
最高限价:*.1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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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人:卢氏县公路管理局 2、项目名称:国道209线卢氏县寨上村段人行天桥工程(安全提升) 3、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3-148、LSGZ[2023]328-ZC233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项目内容及规模:国道209线卢氏县寨上村段人行天桥工程(安全提升),建设地点: (略) 卢氏县,本桥人行天桥上部结构为钢箱梁,长度为20.5米,下部结构主墩为墙式墩、扩大基础;梯道为钢板人行步道,下部结构为方柱墩、扩大基础。(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预算资金:¥*.15元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9、计划工期:45日历天 10、建设地点:卢氏县 11、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2、保修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质保期执行;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2、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员工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磋商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2月22日 至 2024年01月0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http://** 办理CA证书:http://**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1月0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等因素,因供应商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4、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磋商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卢氏县公路管理局 | |||||||||||||||
地址:卢氏县滨河路东 | |||||||||||||||
联系人:乔聪芬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卢氏县水街8号楼 | |||||||||||||||
联系人:陈宝霞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宝霞 | |||||||||||||||
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国道209线卢氏县寨上村段人行天桥工程(安全提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3-148 | |||||||||||||||
2、项目名称:国道209线卢氏县寨上村段人行天桥工程(安全提升)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776,759.15元 | |||||||||||||||
最高限价:*.1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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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人:卢氏县公路管理局 2、项目名称:国道209线卢氏县寨上村段人行天桥工程(安全提升) 3、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3-148、LSGZ[2023]328-ZC233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项目内容及规模:国道209线卢氏县寨上村段人行天桥工程(安全提升),建设地点: (略) 卢氏县,本桥人行天桥上部结构为钢箱梁,长度为20.5米,下部结构主墩为墙式墩、扩大基础;梯道为钢板人行步道,下部结构为方柱墩、扩大基础。(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预算资金:¥*.15元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9、计划工期:45日历天 10、建设地点:卢氏县 11、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2、保修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质保期执行;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2、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员工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磋商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2月22日 至 2024年01月0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http://** 办理CA证书:http://**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1月0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等因素,因供应商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4、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磋商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卢氏县公路管理局 | |||||||||||||||
地址:卢氏县滨河路东 | |||||||||||||||
联系人:乔聪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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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卢氏县水街8号楼 | |||||||||||||||
联系人:陈宝霞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宝霞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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