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摄像系统
高速摄像系统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高速摄像系统项 (略) (江苏)汽 (略)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
2.1采购项目:高速摄像系统
2.2项目编号:JSCG-NJ-2023-12-003
2.3采购内容:JSCG-NJ-2023-12-003。详见第二章项目技术要求。
2.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0 个月内完成交货,具体以*方通知为准。
2.5交货地点: (略) 高新区新振路520号, (略) (江苏)汽 (略) ,
2.6质量保证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且须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国内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外法人机构或组织须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须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2在中国大*地区具有高速摄像机维修能力,并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证明材料。
3.3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同系列设备在中国境内须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汽车检测机构或碰撞试验室(同一汽车检测机构或碰撞试验室业绩不可累计)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但必须能够充分体现签约时间、供货内容、数量、规格型号、买卖双方名称、汽车检测机构或碰撞试验室名称及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等内容。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合同和验收证明文件原件的权利)。
3.4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不亏损。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提供2022年非审计财务报表的,须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或盖章)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5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存在下列情形:存在与投标货物或业务相关的未决诉讼和不良履约记录的情况;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承诺内容至少包含:
注:供应商须自行对以上信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对信誉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无效投诉不得累计超过两次,一年内的无效投诉不得累计超过三次(已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3.8未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12 月 22 日至2023年 12月27 日止,每日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栏。
4.2 采购文件费用:500元。
4.3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要求填写完整后,将扫描件(报名表+采购文件费用付款凭证)*@*ttp://**),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即通过邮件形式发布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4年1 月 4 日14时 00 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纸质版书面响应文件 (略) 高新区鹿山路699号;
5.3逾期送达的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接接收。
6.其他
6.1 响应保证金:1万元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汇款后请供应商将银行汇款单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电邮到采购人邮箱。保证金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在采购结果公告后的次月底前退还;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退还)
6.2 名称: (略) (江苏)汽 (略)
税号:9132 0505 7953 9736 2G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真北路88号7号楼4楼
电话:0512-*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户:1054 7601 0400 1510 4
6.3 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成交候选人公示、采购结果公示在中国汽 (略) (略) 采购平台(http://**#/buy/index/)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江苏)汽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鹿山路699号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512-*
电子邮箱:*@*ttp://**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高速摄像系统项 (略) (江苏)汽 (略)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
2.1采购项目:高速摄像系统
2.2项目编号:JSCG-NJ-2023-12-003
2.3采购内容:JSCG-NJ-2023-12-003。详见第二章项目技术要求。
2.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0 个月内完成交货,具体以*方通知为准。
2.5交货地点: (略) 高新区新振路520号, (略) (江苏)汽 (略) ,
2.6质量保证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且须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国内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外法人机构或组织须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须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2在中国大*地区具有高速摄像机维修能力,并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证明材料。
3.3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同系列设备在中国境内须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汽车检测机构或碰撞试验室(同一汽车检测机构或碰撞试验室业绩不可累计)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但必须能够充分体现签约时间、供货内容、数量、规格型号、买卖双方名称、汽车检测机构或碰撞试验室名称及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等内容。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合同和验收证明文件原件的权利)。
3.4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不亏损。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提供2022年非审计财务报表的,须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或盖章)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5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存在下列情形:存在与投标货物或业务相关的未决诉讼和不良履约记录的情况;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承诺内容至少包含:
注:供应商须自行对以上信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对信誉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无效投诉不得累计超过两次,一年内的无效投诉不得累计超过三次(已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3.8未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12 月 22 日至2023年 12月27 日止,每日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栏。
4.2 采购文件费用:500元。
4.3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要求填写完整后,将扫描件(报名表+采购文件费用付款凭证)*@*ttp://**),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即通过邮件形式发布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4年1 月 4 日14时 00 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纸质版书面响应文件 (略) 高新区鹿山路699号;
5.3逾期送达的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接接收。
6.其他
6.1 响应保证金:1万元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汇款后请供应商将银行汇款单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电邮到采购人邮箱。保证金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在采购结果公告后的次月底前退还;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退还)
6.2 名称: (略) (江苏)汽 (略)
税号:9132 0505 7953 9736 2G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真北路88号7号楼4楼
电话:0512-*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户:1054 7601 0400 1510 4
6.3 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成交候选人公示、采购结果公示在中国汽 (略) (略) 采购平台(http://**#/buy/index/)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江苏)汽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鹿山路699号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512-*
电子邮箱:*@*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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