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国欢镇澄峰片区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装修工程专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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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国欢镇澄峰片区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装修工程专业分包

涵江区国欢镇澄峰片区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项 (略) 建 (略) 承建。现 (略) 建 (略) (略) 决定对该项目的装修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内部招标比选,选定专业分包单位,请符合本次资格要求的投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比选。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涵江区国欢镇澄峰片区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

专业分包工程: 装修工程 。

1.2 建设地点: (略) 涵江区国欢镇 。

1.3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涵江区国欢镇黄霞村,地块用地面积63330.63㎡,总建筑面积*.8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01㎡,地下建筑面积54307.82㎡。地面10栋26层高层住宅,4栋19层高层住宅以及配套用房,地下一层车库。

1.4 招标范围和内容:涵江区国欢镇澄峰片区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装修工程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相关设计变更、图审会议纪要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所包含的装修工程全部工作内容、规范规定的所有工序及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地下室车库金刚砂地面工程;②地下室标示标牌工程;③门窗安装:铝合金门窗、防火门,防火窗、防盗门、防火卷帘门、铝合金百叶、木质门等项目所有门窗采购安装;④墙地面瓷砖铺贴工程;⑤内外墙油漆工程;⑥天花板吊顶;⑦信报箱、屋面钢梯、栏杆、栅栏、GRC、窗花、金属踢脚线采购安装;⑧变形缝、伸缩缝施工;信报箱、屋面钢梯等采购安装;⑨防静电活动木板采购安装;⑩其他按建筑常规和通俗做法属于装修工程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上述工程的材料设备供应、产品加工制作、施工、维护、调试、预验收、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施工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管理费、风险费、配合费及场地运输费等一切费用。接受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每次检查验收,并自觉返工整改至通过各方检查验收为止。(注:不含铝合金型材、水泥、木塑附框采购及运输)。

1.5 工期要求:

(1)应满足建设单位总工期要求(含节点工期要求)。

(2)根据承包人的实际进度要求(含随时调整的要求),分包人应绝对服从承包人统一安排,组织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工具和人员,及时配合组织实施。

按招标人项目部通知进场之日起3日内人员、材料、机具设备进场到位。

(3)充分利用晚上加班作业,满足和服从承包人总体进度要求和进度计划,同时保证各幢号或施工段在不同流水线施工位置时均能保证有足够的人员往上部继续同时跟进施工,不停歇。

承包人认为分包人施工能力不能满足承包人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可单方面减少分包人施工范围或工作内容,另行雇佣第三方实施,因此发生的费用直接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无须征得分包人同意。

1.6 工程质量要求:(1)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若由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以更高的标准为准;

(2)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合格标准;

(3)其他要求:中标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7 铝合金型材、水泥及木塑附框由招标人提供,最后结算金额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应再扣除扣减金额(铝合金型材、水泥及木塑附框材料款)后作为最终结算金额,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点后再进行报价;

扣减金额暂定*.05元,铝合金型材材料费暂定*.54元,木塑附框材料费暂定*元、水泥材料费暂定97198.51元(扣减金额最终以招标人所供铝合金型材、水泥及木塑附框的材料款金额为准)。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2.1基本要求:投标人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具备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经济实力

2.2 参加投标人应在我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2.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一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或主管单位进行合同履约检查时,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现场配合受检。

2.4关联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企业联系方式相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活动,只接受最先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投标人之间存在相互串标的,否则招标人有权对违规投标人以否决投标文件、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等方式处理,并要求违规投标人支付*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4资质查询: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下列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注册资本和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成立时间需满 1 年及以上。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至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投标人登录网址:http://**:13342/web)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3.2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将资料私自向外扩散或其它方式进行传播,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3投标人若需要招选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人项目部索取。

4、其他注意事项

4.1 对于一年内累计出现二次及以上报名后又不参与竞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将其从合格供应商库中删除,一年后才能再次申请入库并要重新审核。

4.2 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通 (略) 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应配合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对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3 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取得的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4.4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5 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涵江区国欢镇澄峰片区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EPC项目部(地址: (略) 涵江区国欢镇)

联系人: 彭传椿 (邮箱: / 、手机: * )

涵江区国欢镇澄峰片区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项 (略) 建 (略) 承建。现 (略) 建 (略) (略) 决定对该项目的装修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内部招标比选,选定专业分包单位,请符合本次资格要求的投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比选。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涵江区国欢镇澄峰片区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

专业分包工程: 装修工程 。

1.2 建设地点: (略) 涵江区国欢镇 。

1.3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涵江区国欢镇黄霞村,地块用地面积63330.63㎡,总建筑面积*.8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01㎡,地下建筑面积54307.82㎡。地面10栋26层高层住宅,4栋19层高层住宅以及配套用房,地下一层车库。

1.4 招标范围和内容:涵江区国欢镇澄峰片区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装修工程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相关设计变更、图审会议纪要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所包含的装修工程全部工作内容、规范规定的所有工序及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地下室车库金刚砂地面工程;②地下室标示标牌工程;③门窗安装:铝合金门窗、防火门,防火窗、防盗门、防火卷帘门、铝合金百叶、木质门等项目所有门窗采购安装;④墙地面瓷砖铺贴工程;⑤内外墙油漆工程;⑥天花板吊顶;⑦信报箱、屋面钢梯、栏杆、栅栏、GRC、窗花、金属踢脚线采购安装;⑧变形缝、伸缩缝施工;信报箱、屋面钢梯等采购安装;⑨防静电活动木板采购安装;⑩其他按建筑常规和通俗做法属于装修工程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上述工程的材料设备供应、产品加工制作、施工、维护、调试、预验收、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施工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管理费、风险费、配合费及场地运输费等一切费用。接受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每次检查验收,并自觉返工整改至通过各方检查验收为止。(注:不含铝合金型材、水泥、木塑附框采购及运输)。

1.5 工期要求:

(1)应满足建设单位总工期要求(含节点工期要求)。

(2)根据承包人的实际进度要求(含随时调整的要求),分包人应绝对服从承包人统一安排,组织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工具和人员,及时配合组织实施。

按招标人项目部通知进场之日起3日内人员、材料、机具设备进场到位。

(3)充分利用晚上加班作业,满足和服从承包人总体进度要求和进度计划,同时保证各幢号或施工段在不同流水线施工位置时均能保证有足够的人员往上部继续同时跟进施工,不停歇。

承包人认为分包人施工能力不能满足承包人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可单方面减少分包人施工范围或工作内容,另行雇佣第三方实施,因此发生的费用直接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无须征得分包人同意。

1.6 工程质量要求:(1)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若由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以更高的标准为准;

(2)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合格标准;

(3)其他要求:中标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7 铝合金型材、水泥及木塑附框由招标人提供,最后结算金额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应再扣除扣减金额(铝合金型材、水泥及木塑附框材料款)后作为最终结算金额,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点后再进行报价;

扣减金额暂定*.05元,铝合金型材材料费暂定*.54元,木塑附框材料费暂定*元、水泥材料费暂定97198.51元(扣减金额最终以招标人所供铝合金型材、水泥及木塑附框的材料款金额为准)。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2.1基本要求:投标人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具备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经济实力

2.2 参加投标人应在我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2.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一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或主管单位进行合同履约检查时,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现场配合受检。

2.4关联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企业联系方式相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活动,只接受最先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投标人之间存在相互串标的,否则招标人有权对违规投标人以否决投标文件、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等方式处理,并要求违规投标人支付*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4资质查询: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下列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注册资本和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成立时间需满 1 年及以上。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至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投标人登录网址:http://**:13342/web)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3.2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将资料私自向外扩散或其它方式进行传播,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3投标人若需要招选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人项目部索取。

4、其他注意事项

4.1 对于一年内累计出现二次及以上报名后又不参与竞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将其从合格供应商库中删除,一年后才能再次申请入库并要重新审核。

4.2 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通 (略) 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应配合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对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3 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取得的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4.4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5 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涵江区国欢镇澄峰片区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EPC项目部(地址: (略) 涵江区国欢镇)

联系人: 彭传椿 (邮箱: / 、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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