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湖生态康养旅游建设项目-室外基础配套设施及景观湖、园林景观提升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机械租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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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湖生态康养旅游建设项目-室外基础配套设施及景观湖、园林景观提升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机械租赁招标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略) 青湖生态康养旅游建设项目-室外基础配套设施及景观湖、园林景观提升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所需挖机、铲机等机械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青湖生态康养旅游建设项目-室外基础配套设施及景观湖、园林景观提升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位于 (略) 青湖御园

2.工程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方的具体通知为准);

3.工程内容:挖机、铲机等机械。

三、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租赁台数

单位

计划使用时间

含税限价

(元/天)

合计金额

(元)

1

铲车

50

2

120



2

水车


2

120



3

双桥车


5

100



4

挖机

150

2

90



5

挖机

215

2

65



6

挖机

60

2

65



7

挖机

90

1

60



8

压路机

26T

1

50



9

平地机


1

50



10

随车吊


1

60



11

翻斗车


3

100




合计: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依据*方进账情况按实际使用天数支付租赁费。

备注:数量为暂估量最终以实际数量按相应计算规则计算为准。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兵 (略) 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2资质条件: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4.3供货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

5.3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5.4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

5.6开标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 (略) 财务(银行账户: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略) ,账号:*01575,开户行:建设银行乌鲁木齐温泉西路支行,行号:*(备注:青湖生态康养旅游建设项目-室外基础配套设施及景观湖、园林景观提升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铲机等机械租 (略) )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6.5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6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6.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6.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被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

七、其他事项: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1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略)

8.2项目地址:青湖生态康养旅游建设项目-室外基础配套设施及景观湖、园林景观提升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 (略) 青湖御园

8.3联 系 人:李剑鸿、王国燕(联系方式:*、*)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略) 青湖生态康养旅游建设项目-室外基础配套设施及景观湖、园林景观提升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所需挖机、铲机等机械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青湖生态康养旅游建设项目-室外基础配套设施及景观湖、园林景观提升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位于 (略) 青湖御园

2.工程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方的具体通知为准);

3.工程内容:挖机、铲机等机械。

三、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租赁台数

单位

计划使用时间

含税限价

(元/天)

合计金额

(元)

1

铲车

50

2

120



2

水车


2

120



3

双桥车


5

100



4

挖机

150

2

90



5

挖机

215

2

65



6

挖机

60

2

65



7

挖机

90

1

60



8

压路机

26T

1

50



9

平地机


1

50



10

随车吊


1

60



11

翻斗车


3

100




合计: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依据*方进账情况按实际使用天数支付租赁费。

备注:数量为暂估量最终以实际数量按相应计算规则计算为准。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兵 (略) 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2资质条件: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4.3供货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

5.3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5.4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

5.6开标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 (略) 财务(银行账户: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略) ,账号:*01575,开户行:建设银行乌鲁木齐温泉西路支行,行号:*(备注:青湖生态康养旅游建设项目-室外基础配套设施及景观湖、园林景观提升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铲机等机械租 (略) )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6.5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6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6.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6.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被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

七、其他事项: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1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略)

8.2项目地址:青湖生态康养旅游建设项目-室外基础配套设施及景观湖、园林景观提升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 (略) 青湖御园

8.3联 系 人:李剑鸿、王国燕(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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