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全厂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创A服务
包钢股份全厂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创A服务
项目编号 | ZO* | 项目名称 | 包钢股份全厂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创A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12/30 -- 17:00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3/12/26 -- 09: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4/01/03-- 09:00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单价 | 不含税 |
地址 |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项目公告内容 | ||||||||||||||||
1.招标条件 | ||||||||||||||||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 (略) 制造部。 项目编号ZO* | ||||||||||||||||
2.项目概况 | ||||||||||||||||
ZO*,包钢股份全厂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创A服务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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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内容: 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以及《关于做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等相关要求,需开展内蒙古 (略) 、内蒙古包钢稀 (略) 及内 (略) 环保绩效评级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绩效A级企业称号。 2、招标范围: 以*方提供审定的工作范围和标准为依据,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以及《关于做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等相关要求,充分了解内蒙古 (略) 、内蒙古包钢稀 (略) 及内 (略) 环境治理现状及不足,对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及运输监管等指标进行综合梳理,通过现场勘察提出整改方案并形成调查报告、评级评审报告,最终取得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A级企业称号。 主要内容包括:根据相应管理文件要求,全面排查企业大气污染治理现在及治理水平,对不足之处提出整改要求及整改方案并形成调研报告及绩效分级申请报告,并最终获得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A级企业称号。 上述“招标范围”内容中包含的费用均包括在总包费用中,由中标方负责; 3、付款条件: 完成现场调查且递交初调查报告支付30%,完成绩效评级申请报告并通过专家内审,并取得专家意见支付30%,递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受理后并取得环保绩效A级企业称号支付30%,质保金10%,在获得绩效A级企业称号后1年支付质保金,付款形式:银行承兑汇票。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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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12/30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5.投标保证金 | ||||||||||||||||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必得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 5.4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1/03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30.21.204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30.21.204)。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 ||||||||||||||||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9.异议 | ||||||||||||||||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
10.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内蒙古 (略) 制造部 地 址: (略) 河西工业园区 联 系 人:薛飞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张博 0472-* 业务部长:李广美 0472-* 客服专线:0472-* | ||||||||||||||||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 ||||||||||||||||
2023/12/25 |
项目编号 | ZO* | 项目名称 | 包钢股份全厂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创A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12/30 -- 17:00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3/12/26 -- 09: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4/01/03-- 09:00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单价 | 不含税 |
地址 |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项目公告内容 | ||||||||||||||||
1.招标条件 | ||||||||||||||||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 (略) 制造部。 项目编号ZO* | ||||||||||||||||
2.项目概况 | ||||||||||||||||
ZO*,包钢股份全厂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创A服务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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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内容: 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以及《关于做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等相关要求,需开展内蒙古 (略) 、内蒙古包钢稀 (略) 及内 (略) 环保绩效评级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绩效A级企业称号。 2、招标范围: 以*方提供审定的工作范围和标准为依据,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以及《关于做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等相关要求,充分了解内蒙古 (略) 、内蒙古包钢稀 (略) 及内 (略) 环境治理现状及不足,对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及运输监管等指标进行综合梳理,通过现场勘察提出整改方案并形成调查报告、评级评审报告,最终取得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A级企业称号。 主要内容包括:根据相应管理文件要求,全面排查企业大气污染治理现在及治理水平,对不足之处提出整改要求及整改方案并形成调研报告及绩效分级申请报告,并最终获得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A级企业称号。 上述“招标范围”内容中包含的费用均包括在总包费用中,由中标方负责; 3、付款条件: 完成现场调查且递交初调查报告支付30%,完成绩效评级申请报告并通过专家内审,并取得专家意见支付30%,递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受理后并取得环保绩效A级企业称号支付30%,质保金10%,在获得绩效A级企业称号后1年支付质保金,付款形式:银行承兑汇票。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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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12/30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5.投标保证金 | ||||||||||||||||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必得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 5.4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1/03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30.21.204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30.21.204)。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 ||||||||||||||||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9.异议 | ||||||||||||||||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
10.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内蒙古 (略) 制造部 地 址: (略) 河西工业园区 联 系 人:薛飞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张博 0472-* 业务部长:李广美 0472-* 客服专线:0472-* | ||||||||||||||||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 ||||||||||||||||
2023/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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