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一:金松苑11幢2层和金松苑11幢1层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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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一:金松苑11幢2层和金松苑11幢1层20号

标的一:金松苑11幢2层和金松苑11幢1层20号
标的名称 标的一:金松苑11幢2层和金松苑11幢1层20号
项目编码 GR2023SC*-2 转让底价 440.7122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26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1-09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一、宜 (略) 单独所有产权,位于翠屏区敬业路143号金松苑11幢、12幢共计7套住宅、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共计1654.3平方米,房屋结构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和城镇住房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其它和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无担保、抵押、租赁情况。

二、本次转让共分6个标的,标的一:金松苑11幢2层853.06㎡(不动产权第*号)住宅和金松苑11幢1层20号18.94㎡(不动产权第*号)商用;标的二:金松苑12幢2层706.54㎡(不动产权第*号)住宅和金松苑12幢1层37号18.94㎡(不动产权第*号)商用;标的三:金松苑11幢1层25号18.94㎡(不动产权第*号)商用;标的四:金松苑11幢1层30号18.94㎡(不动产权第*号)商用;标的五:金松苑12幢1层42号18.94㎡(不动产权第*号)商用;标的六:菜坝填石马村三社仓储用地1795.4㎡(不动产权第*号),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资产信息明细表》。

三、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

四、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的 16:00 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 17:00 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周期为 120 秒,加价幅度:1万的正整数倍。

五、看标的联系人:罗先生*,李女士*。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一:翠屏区安阜广厦东路金松苑11幢2层和金松苑11幢1层20号


资产信息表(标的一

标的名称

金松苑11幢2层

地理位置

(略) 翠屏区安阜广厦东路金松苑11幢2层

房屋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所在楼层

第2层(共9层)

建筑面积

853.06平方米

使用期限

2041年09月16日

房屋户型

/

建成时间

2000年

装修情况

/

抵押信息

无抵押

优先购买权

o 有 t 无

房屋现状

t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o 有: 元/平方米或 o业务无法提供 t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加价幅度: 1 万元,延时报价周期:120 秒。


资产信息表(标的一

标的名称

金松苑11幢1层20号

地理位置

(略) 翠屏区安阜广厦东路金松苑11幢1层20号

房屋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所在楼层

1层(共9层)

建筑面积

18.94平方米

使用期限

2061年10月18日

房屋户型

/

建成时间

1998年

装修情况

/

抵押信息

无抵押

优先购买权

o 有 t 无

房屋现状

t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o 有: 元/平方米或 o业务无法提供 t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加价幅度: 1 万元,延时报价周期:120 秒。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宜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3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集体所有制企业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翠屏区
住所/注册地址 岷江西路54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清云
注册资本 25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新闻和出版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30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宜 (略) 总经理办公会关于处置实物资产的决议
批准日期 2023-03-10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440.7122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提交材料

一、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经四川 (略) 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文号川华廉资评〔2023〕189号),截至2023年11月2日,产权交易标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标的一:440.7122万元;标的二:371.8478万元;标的三:39.7740万元;标的四:39.7740万元;标的五:39.7740万元;标的六:41.1147万元。

三、本次转让标的按各标的现状整体转让。

四、意向受让方可任意选择受让标的。

五、意向受让方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地查勘、咨询相关部门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情况、可能存在的风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价值、质量、权证办理及过户、转让标的接收、拆除、清运、搬离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及有关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六、(一)受让方在进场搬离、装卸、装修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二)受让方需重新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原建筑物、构筑物的承重墙、梁、柱等整体结构,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法律纠纷等由其自行承担。(三)受让方新装修过程中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安全、环保、消防等措施,若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消防、交通等事故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负责,因措施不到位而影响周边人员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由受让方承担相应责任。

七、现场查勘:转让方联系人:罗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 ;现场查看时间:公告截止日17:00前每个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意向受让方须持单位介绍信与相关人员(不超过3人)身份证开展现场查勘工作,否则,转让方不予接待。

八、交易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相关资产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在相关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九、转让方、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有关约定办理资产移交相关手续。

十、本次转让所涉及各标包的过户费、证照工本费等相关费用由成功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别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1-09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宜宾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2172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交易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四川, (略) ,翠屏区,成都,宜宾,028-8
标的一:金松苑11幢2层和金松苑11幢1层20号
标的名称 标的一:金松苑11幢2层和金松苑11幢1层20号
项目编码 GR2023SC*-2 转让底价 440.7122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26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1-09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一、宜 (略) 单独所有产权,位于翠屏区敬业路143号金松苑11幢、12幢共计7套住宅、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共计1654.3平方米,房屋结构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和城镇住房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其它和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无担保、抵押、租赁情况。

二、本次转让共分6个标的,标的一:金松苑11幢2层853.06㎡(不动产权第*号)住宅和金松苑11幢1层20号18.94㎡(不动产权第*号)商用;标的二:金松苑12幢2层706.54㎡(不动产权第*号)住宅和金松苑12幢1层37号18.94㎡(不动产权第*号)商用;标的三:金松苑11幢1层25号18.94㎡(不动产权第*号)商用;标的四:金松苑11幢1层30号18.94㎡(不动产权第*号)商用;标的五:金松苑12幢1层42号18.94㎡(不动产权第*号)商用;标的六:菜坝填石马村三社仓储用地1795.4㎡(不动产权第*号),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资产信息明细表》。

三、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

四、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的 16:00 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 17:00 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周期为 120 秒,加价幅度:1万的正整数倍。

五、看标的联系人:罗先生*,李女士*。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一:翠屏区安阜广厦东路金松苑11幢2层和金松苑11幢1层20号


资产信息表(标的一

标的名称

金松苑11幢2层

地理位置

(略) 翠屏区安阜广厦东路金松苑11幢2层

房屋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所在楼层

第2层(共9层)

建筑面积

853.06平方米

使用期限

2041年09月16日

房屋户型

/

建成时间

2000年

装修情况

/

抵押信息

无抵押

优先购买权

o 有 t 无

房屋现状

t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o 有: 元/平方米或 o业务无法提供 t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加价幅度: 1 万元,延时报价周期:120 秒。


资产信息表(标的一

标的名称

金松苑11幢1层20号

地理位置

(略) 翠屏区安阜广厦东路金松苑11幢1层20号

房屋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所在楼层

1层(共9层)

建筑面积

18.94平方米

使用期限

2061年10月18日

房屋户型

/

建成时间

1998年

装修情况

/

抵押信息

无抵押

优先购买权

o 有 t 无

房屋现状

t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o 有: 元/平方米或 o业务无法提供 t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加价幅度: 1 万元,延时报价周期:120 秒。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宜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3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集体所有制企业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翠屏区
住所/注册地址 岷江西路54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清云
注册资本 25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新闻和出版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30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宜 (略) 总经理办公会关于处置实物资产的决议
批准日期 2023-03-10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440.7122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提交材料

一、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经四川 (略) 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文号川华廉资评〔2023〕189号),截至2023年11月2日,产权交易标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标的一:440.7122万元;标的二:371.8478万元;标的三:39.7740万元;标的四:39.7740万元;标的五:39.7740万元;标的六:41.1147万元。

三、本次转让标的按各标的现状整体转让。

四、意向受让方可任意选择受让标的。

五、意向受让方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地查勘、咨询相关部门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情况、可能存在的风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价值、质量、权证办理及过户、转让标的接收、拆除、清运、搬离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及有关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六、(一)受让方在进场搬离、装卸、装修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二)受让方需重新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原建筑物、构筑物的承重墙、梁、柱等整体结构,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法律纠纷等由其自行承担。(三)受让方新装修过程中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安全、环保、消防等措施,若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消防、交通等事故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负责,因措施不到位而影响周边人员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由受让方承担相应责任。

七、现场查勘:转让方联系人:罗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 ;现场查看时间:公告截止日17:00前每个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意向受让方须持单位介绍信与相关人员(不超过3人)身份证开展现场查勘工作,否则,转让方不予接待。

八、交易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相关资产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在相关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九、转让方、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有关约定办理资产移交相关手续。

十、本次转让所涉及各标包的过户费、证照工本费等相关费用由成功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别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1-09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宜宾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2172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交易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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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略) ,翠屏区,成都,宜宾,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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