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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略) 袁店一井煤矿委托,东方煤炭电子交易中心将于2023年12月28日举行 (略) 袁店一井煤矿矸石网络竞价销售活动。本次竞价采用竞拍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标的物情况简介
标的物:矸石
(1)竞价时间:12月28日15:00-15:10
(2)底价:700万元/年(含税,不允许出起拍价)
(3)数量:约50万吨(一年承包,预生产量,仅为计划量,以承包商现场踏勘,自行确定为准,不做质量约定和数量约定)
(4)质量:无质量约定
(5)存放地:袁店一井煤矿矸石大棚
(6)加价幅度:1万-10万元
备注:
1.标的物为矿井井下生产的矸石(掘进矸石大棚落的矸石)。
2.合同签订前必须签订安全、环保合同以及廉洁合同。
3.本次竞价采用按年填报总价的方式报价,价格为含税价 ( 税率13% ),价格中包含油料、人工费、税金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的一切费用。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按调整后的税率调整合同价款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矿方不承担矸石的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矸石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造成后果及损失的,均由竞价成功的竞价人(以下简称成交方)承担。
5.成交方在矸石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给矿方造成损失(包括环保、超载、市容等行政管理部门因成交方的行为对矿方做出的罚款)的,均由成交方承担。
6.成交方购买的矸石及后期处置,需具备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合法利用处置等资质,并向矿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矸石销售、处置过程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如因政府执法单位检查中被相关部门查处并对矿造成损失的,由成交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7.成交方必须保证能够正常发运,不影响矿(厂)安全生产,请慎重参与竞价。
8.参与竞价的单位须现场实地考察,并确认所出售的标的物,一旦报价,视为对本标的物详情已了解,要求标的物实际参与(出价)的客户数量至少为3家,否则卖家有权终止交易,做流拍处理。
二、资质要求
1.竞价人必须是国内独立经营主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有煤矸石加工处置等相关业务。
2.首次参 (略)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材料。
3.报名参与竞价时,没有因违法、违规等行为而处于被限制服务状态。
4.具有处置煤矸石的环评资质(如:环评报告文件、环境影响评价认证等)及近两年煤矸石处置利用的业绩证明材料。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得进行二次承包及转包、分包,否则,矿方有权终止合同。
5.参与单位不得处于国家失信被执行名单。
6.煤矸石贮存、运输、加工、处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污染防治要求,近三年内没有环保不良记录(2020年 11 月 30日至2023年 11月 29 日)。
7.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020年 11 月 30日至2023年 11月 29 日)。
8.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2020年 11 月 30日至2023年 11月 29 日)。
以上资质由矿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价。
三、参与竞价的方法
1.注册
参与竞价人必须在“东方煤炭电子交易中心”注册成为会员,并提交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提交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方法有两种:一是关注“东方煤炭电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中搜索eastcoal,并关注),向公众号发送。二是联系本平台客服人员(电话:021-*),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2.竞价保证金
参加竞价人需在竞价开始2小时前将50万元竞价保证金汇入上海 (略) 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若因未按时办理而影响正常参与竞价的,责任自负。保证金在平台存放期间均无利息。除个人用外,竞价保证金必须从竞价人的对公账户转出,本平台不接受现金及其他方式。
3.交易服务费
竞价人须预交交易服务费(25万元),方可参与竞价。竞价成交后,成交方需向上海 (略) 交纳竞价成交数量*0.5元/吨作为交易服务费,相关费用将在成交方平台账户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备注:服务费计算依据为本平台竞价成交数据,非实际发运数据,请知悉!),请确保账户余额充足,以免影响正常竞价。
确认成交后,出现费用不足的,应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内补交。
保证金及服务费帐户信息
户 名:上海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淮北惠黎支行
账 号:*36699-5162
汇款时请注明“保证金”或“保证金及服务费”字样。
4.报名截止日期
此次报名资质提交及现场看货确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12点00分止,请参与单位在此时间之前向平台提交相关环评资质及报名材料,并前往袁店一矿实地勘察现场,确认标的物。参与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否则不得参与竞价。
四、竞价基本规则
本次竞价采用有底价延时竞拍方式,竞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价,如果在结束前1分钟内有人出价,则自动延时1分钟,最多延长99次。报价按“价高优先,价同量大优先,价量相同时间优先”的原则。
五、签订合同与付款
1.竞价结束后,成交方必须在5天内联系 (略) 袁店一井煤矿办理预付足额货款、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包含安全、环保)、签订合同等全部手续,逾期可视为违约。
2.矸石的自行或委托他人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建立矸石处置台账并每月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书面报告矿方,书面报告不按时、弄虚作假、矸石去向不明的,每次扣除成交方1万元履约保证金。
3.成交后签订环保合同明确生态环保职责及各项管理处罚要求。
4.因自行或委托他人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矿方被政府相关部门督查,处罚全部由成交方承担,且每次扣除成交方2万元履约保证金。
5.因上级部门环保检查等,需暂停外运矸石的,成交方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矿方的安排。
6.因不服从矿方管理经要求整改未按期整改的、被环保部门处罚的、多次被行政机关处罚的(环保处罚除外)、履约保证金不足拒不补齐的、有偷盗行为的、矸石连续三天未清运对生产或环保等造成影响的,矿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已交货款。
7.为减轻当地政府环保压力,成交方承诺将矸石直达目的地,不得在目的地之外落地,否则矿方有权扣除成交方每次5万元履约保证金。
8.成交方装运不及时,造成生产、环保等影响的,每天扣除成交方2万元履约保证金。
9.成交方在矸石装运过程中造成矿方的设备、设施等损坏的,按照原值进行赔偿。
10.成交方加强自主管理,成交方及所属所有车辆及人员不得夹带除矸石以外的其他物资,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及治安管理规定依法处理,扣除成交方10万元履约保证金。
11.矿方因矿自营工程、道路回填、复垦及当地政府美丽乡村建设等需要,矿方随时无条件取用矸石且不予补偿。
六、竞价保证金退还
竞价结束后,未成交竞价人的保证金将在申请退款后的3-4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特殊情况下会有延误),成交方的保证金则在履约完成后可申请释放,经卖方审批后方可释放,释放后的保证金可申请提现。竞价保证金不能充抵货款。
七、提货要求
1.成交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在合同签订后按约定将矸石拉完;因成交方原因不能按以上约定提货,以及违反合同其他约定时, (略) 袁店一井煤矿有权终止合同,认定成交方为违约。成交方违约的,平台将按照《东方煤炭电子交易中心交易会员限制服务细则》处理。
2.矿方在合同期内不对矸石数量、质量作保证,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3.合同期限:12个月(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以合同为准)具体进场日期以矿安排进场日期为准,成交方负责自主装运出矿,做好矸石发运过程的相关环保工作。
4.成交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矿井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签订合同后,不得以任何理申请降低相关费用。
八、其他声明
1.在竞价之前, (略) 请对当前各级政府的环保治理要求及公路运输治理措施(按标重装载)、贵公司实际提货能力做充分研究,同时对矿方发运环境、道路通行状况、地矿关系等提前进行调研,确认履约能力,车辆运输必须达到环保要求,如因对上述情况不研究、不了解而造成不能按约定完成交易,责任自负。
2.成交方在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运输,保障*方道路安全畅通,保持矿内运输沿途道路环境卫生,发运完毕后,当天清理并冲刷干净。
3.成交方确保运输车辆证照、保险齐全,在出入矿内区域时,应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若因成交方驾驶过程中造成矿内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成交方应当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及经济赔偿。
4.因成交方外运不及时影响*方正常生产,经联系无果的,矿方有权解除协议,已缴纳保证金全额扣除。
5.成交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发运,成交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矿方安排矸石发运工作。
6.本次竞价以卖方最终确认成交为准,如因其他因素导致本场竞价未成交,与本平台无关,所收费用不作退回。
7.成交方违约将扣除全额竞价保证金,标的物另行处理。违约会员将列入信誉黑名单,禁止参与本平台其他竞价,请理性出价。
8.若本交易中心利用技术手段掌握串标证据,有权中止或取消竞价。
9.如遇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服务器故障等原因,导致竞价中断或无法正常进行,则相应竞价无效,且本平台保留对此次竞价全权处理的权力。
10.参与竞价前,请确保已知悉平台相关制度和规定,参加本平台的竞价,既认定为已知悉本平台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愿意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11.如有疑问,请在竞价前提出。本次竞价的最终解释权属于 (略) 袁店一井煤矿。
受 (略) 袁店一井煤矿委托,东方煤炭电子交易中心将于2023年12月28日举行 (略) 袁店一井煤矿矸石网络竞价销售活动。本次竞价采用竞拍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标的物情况简介
标的物:矸石
(1)竞价时间:12月28日15:00-15:10
(2)底价:700万元/年(含税,不允许出起拍价)
(3)数量:约50万吨(一年承包,预生产量,仅为计划量,以承包商现场踏勘,自行确定为准,不做质量约定和数量约定)
(4)质量:无质量约定
(5)存放地:袁店一井煤矿矸石大棚
(6)加价幅度:1万-10万元
备注:
1.标的物为矿井井下生产的矸石(掘进矸石大棚落的矸石)。
2.合同签订前必须签订安全、环保合同以及廉洁合同。
3.本次竞价采用按年填报总价的方式报价,价格为含税价 ( 税率13% ),价格中包含油料、人工费、税金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的一切费用。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按调整后的税率调整合同价款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矿方不承担矸石的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矸石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造成后果及损失的,均由竞价成功的竞价人(以下简称成交方)承担。
5.成交方在矸石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给矿方造成损失(包括环保、超载、市容等行政管理部门因成交方的行为对矿方做出的罚款)的,均由成交方承担。
6.成交方购买的矸石及后期处置,需具备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合法利用处置等资质,并向矿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矸石销售、处置过程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如因政府执法单位检查中被相关部门查处并对矿造成损失的,由成交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7.成交方必须保证能够正常发运,不影响矿(厂)安全生产,请慎重参与竞价。
8.参与竞价的单位须现场实地考察,并确认所出售的标的物,一旦报价,视为对本标的物详情已了解,要求标的物实际参与(出价)的客户数量至少为3家,否则卖家有权终止交易,做流拍处理。
二、资质要求
1.竞价人必须是国内独立经营主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有煤矸石加工处置等相关业务。
2.首次参 (略)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材料。
3.报名参与竞价时,没有因违法、违规等行为而处于被限制服务状态。
4.具有处置煤矸石的环评资质(如:环评报告文件、环境影响评价认证等)及近两年煤矸石处置利用的业绩证明材料。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得进行二次承包及转包、分包,否则,矿方有权终止合同。
5.参与单位不得处于国家失信被执行名单。
6.煤矸石贮存、运输、加工、处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污染防治要求,近三年内没有环保不良记录(2020年 11 月 30日至2023年 11月 29 日)。
7.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020年 11 月 30日至2023年 11月 29 日)。
8.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2020年 11 月 30日至2023年 11月 29 日)。
以上资质由矿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价。
三、参与竞价的方法
1.注册
参与竞价人必须在“东方煤炭电子交易中心”注册成为会员,并提交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提交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方法有两种:一是关注“东方煤炭电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中搜索eastcoal,并关注),向公众号发送。二是联系本平台客服人员(电话:021-*),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2.竞价保证金
参加竞价人需在竞价开始2小时前将50万元竞价保证金汇入上海 (略) 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若因未按时办理而影响正常参与竞价的,责任自负。保证金在平台存放期间均无利息。除个人用外,竞价保证金必须从竞价人的对公账户转出,本平台不接受现金及其他方式。
3.交易服务费
竞价人须预交交易服务费(25万元),方可参与竞价。竞价成交后,成交方需向上海 (略) 交纳竞价成交数量*0.5元/吨作为交易服务费,相关费用将在成交方平台账户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备注:服务费计算依据为本平台竞价成交数据,非实际发运数据,请知悉!),请确保账户余额充足,以免影响正常竞价。
确认成交后,出现费用不足的,应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内补交。
保证金及服务费帐户信息
户 名:上海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淮北惠黎支行
账 号:*36699-5162
汇款时请注明“保证金”或“保证金及服务费”字样。
4.报名截止日期
此次报名资质提交及现场看货确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12点00分止,请参与单位在此时间之前向平台提交相关环评资质及报名材料,并前往袁店一矿实地勘察现场,确认标的物。参与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否则不得参与竞价。
四、竞价基本规则
本次竞价采用有底价延时竞拍方式,竞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价,如果在结束前1分钟内有人出价,则自动延时1分钟,最多延长99次。报价按“价高优先,价同量大优先,价量相同时间优先”的原则。
五、签订合同与付款
1.竞价结束后,成交方必须在5天内联系 (略) 袁店一井煤矿办理预付足额货款、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包含安全、环保)、签订合同等全部手续,逾期可视为违约。
2.矸石的自行或委托他人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建立矸石处置台账并每月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书面报告矿方,书面报告不按时、弄虚作假、矸石去向不明的,每次扣除成交方1万元履约保证金。
3.成交后签订环保合同明确生态环保职责及各项管理处罚要求。
4.因自行或委托他人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矿方被政府相关部门督查,处罚全部由成交方承担,且每次扣除成交方2万元履约保证金。
5.因上级部门环保检查等,需暂停外运矸石的,成交方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矿方的安排。
6.因不服从矿方管理经要求整改未按期整改的、被环保部门处罚的、多次被行政机关处罚的(环保处罚除外)、履约保证金不足拒不补齐的、有偷盗行为的、矸石连续三天未清运对生产或环保等造成影响的,矿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已交货款。
7.为减轻当地政府环保压力,成交方承诺将矸石直达目的地,不得在目的地之外落地,否则矿方有权扣除成交方每次5万元履约保证金。
8.成交方装运不及时,造成生产、环保等影响的,每天扣除成交方2万元履约保证金。
9.成交方在矸石装运过程中造成矿方的设备、设施等损坏的,按照原值进行赔偿。
10.成交方加强自主管理,成交方及所属所有车辆及人员不得夹带除矸石以外的其他物资,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及治安管理规定依法处理,扣除成交方10万元履约保证金。
11.矿方因矿自营工程、道路回填、复垦及当地政府美丽乡村建设等需要,矿方随时无条件取用矸石且不予补偿。
六、竞价保证金退还
竞价结束后,未成交竞价人的保证金将在申请退款后的3-4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特殊情况下会有延误),成交方的保证金则在履约完成后可申请释放,经卖方审批后方可释放,释放后的保证金可申请提现。竞价保证金不能充抵货款。
七、提货要求
1.成交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在合同签订后按约定将矸石拉完;因成交方原因不能按以上约定提货,以及违反合同其他约定时, (略) 袁店一井煤矿有权终止合同,认定成交方为违约。成交方违约的,平台将按照《东方煤炭电子交易中心交易会员限制服务细则》处理。
2.矿方在合同期内不对矸石数量、质量作保证,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3.合同期限:12个月(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以合同为准)具体进场日期以矿安排进场日期为准,成交方负责自主装运出矿,做好矸石发运过程的相关环保工作。
4.成交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矿井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签订合同后,不得以任何理申请降低相关费用。
八、其他声明
1.在竞价之前, (略) 请对当前各级政府的环保治理要求及公路运输治理措施(按标重装载)、贵公司实际提货能力做充分研究,同时对矿方发运环境、道路通行状况、地矿关系等提前进行调研,确认履约能力,车辆运输必须达到环保要求,如因对上述情况不研究、不了解而造成不能按约定完成交易,责任自负。
2.成交方在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运输,保障*方道路安全畅通,保持矿内运输沿途道路环境卫生,发运完毕后,当天清理并冲刷干净。
3.成交方确保运输车辆证照、保险齐全,在出入矿内区域时,应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若因成交方驾驶过程中造成矿内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成交方应当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及经济赔偿。
4.因成交方外运不及时影响*方正常生产,经联系无果的,矿方有权解除协议,已缴纳保证金全额扣除。
5.成交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发运,成交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矿方安排矸石发运工作。
6.本次竞价以卖方最终确认成交为准,如因其他因素导致本场竞价未成交,与本平台无关,所收费用不作退回。
7.成交方违约将扣除全额竞价保证金,标的物另行处理。违约会员将列入信誉黑名单,禁止参与本平台其他竞价,请理性出价。
8.若本交易中心利用技术手段掌握串标证据,有权中止或取消竞价。
9.如遇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服务器故障等原因,导致竞价中断或无法正常进行,则相应竞价无效,且本平台保留对此次竞价全权处理的权力。
10.参与竞价前,请确保已知悉平台相关制度和规定,参加本平台的竞价,既认定为已知悉本平台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愿意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11.如有疑问,请在竞价前提出。本次竞价的最终解释权属于 (略) 袁店一井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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