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项目土石方专业分包
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项目土石方专业分包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项目项 (略) 建 (略) 承建。现 (略) 建 (略) (略) 决定对该项目的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内部招标比选,选定专业分包单位,请符合本次资格要求的投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比选。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项目。
专业分包工程:土石方工程。
1.2 建设地点:霞浦县城关。
1.3 项目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2908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2206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5362.18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总面积约39059平方米(其中1#计容建筑面积约为28688平方米,2#计容建筑面积约为10371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总面积90平方米,地下建筑总建筑面积16213.18平方米。本工程分为1 #楼、2#楼共2栋建筑单体。。
1.4 招标范围和内容: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项目的土石方工程包含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涉及的红线内±0.00以上的场地平整(开挖、外运、回填压实等)、±0.00以下地下室基坑土方开挖(含边坡刷坡修正等)、回填、场内运输、外运等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1)红线内±0.00以上所有土方(含场地内树木、垃圾土等所有杂物清除弃置)的开挖及回填、边坡刷坡修整、弃方装车并弃运至渣土消纳场,±0.00以下至地下室基底所有土方(含承台、桩基桩头)的开挖、边坡刷坡修整、装车、回填(含砖胎模外侧回填)、弃方外运和卸车,卫生保洁、土方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措施及费用,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渣土运输卡及收纳证明,办理城管、交警部门的道路运输等相关手续。由中标人自行考虑合规的渣土消纳场,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底板、承台、基础梁清底平整。
(3)砖模周边及底板土方回填压实。
(4)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完成土石方工程土方外运,施工内容包括:地表清障碍,淤泥处理,建筑垃圾外运,土方开挖、土方的各地块调配及场外运输、弃渣,主楼、筏板、地梁、承台等的挖运,场地内回填等。
(5)包工包机械及工地大门以外的清洁。路上滴撒漏由中标人自行清扫和冲洗。
(6)本工程的基坑、地梁及承台等所有基础土石方工程的挖掘、装卸、运输外弃、土头证办理、消纳等所有土石方工作。
(7)地下室侧墙及底板回填包括外购土方(土质符合招标人要求,土源费由中标人承担)、挖装运输到现场指定地点,利用装载机进行回填压实(机械台班费及油费由中标人承担)等回填所有内容。
(8)完成承包范围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挖土(石)方费、装车费、运费、卫生费、购土费、弃土费、工人的安全费用、劳务税等其他相关费用。不分土石成分、使用机械、运输方式、运输距离等,包括土石方工程所涉及的人工、机械(含机械进出场费、过路、过桥费、油费、机操人工费等)、材料、空回、安全防范措施费、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及负责安排人员对土方车辆进出场的冲洗作业、技术措施费(包括坑内施工所需的道路土石渣、钢板铺设垫填、外运)、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各种风险防范等完成工程范围和工程内所含的一切费用及合理利润。
(9)开挖土石方如遇能够符合建筑工程使用要求的沙子,中标人需无条件将此类沙转运至招标人指定位置,由招标人负责筛沙并使用,归招标人所有。
(10)中标人需提供土方工程所需的运输证,弃土点,线路图等资料给与招标人存档。
1.5 工期要求:工期要求符合招标人进度计划要求(含随时调整的要求)。
注:根据招标人的实际进度要求,中标人应绝对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组织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机械和人员,及时配合组织实施。满足和服从招标人总体进度要求和进度计划。
1.6 工程质量要求:工期要求符合招标人进度计划要求(含随时调整的要求);
(2)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满足总包合同要求的基础上,按有关安全生产、文 (略) 管理的规定执行;
(3)其他要求:中标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2.1基本要求:投标人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具备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经济实力
2.2 参加投标人应在我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2.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或主管单位进行合同履约检查时,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现场配合受检。
2.4关联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企业联系方式相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活动,只接受最先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投标人之间存在相互串标的,否则招标人有权对违规投标人以否决投标文件、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等方式处理,并要求违规投标人支付*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5资质查询:投标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有效下列资质: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②当地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证》(如因当地情况无法提供则提供有关承诺书,格式详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2.6注册资本和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成立时间需满3年及以上。
2.6 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公告或邀请发出之日的前五年内 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或 在建 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 的土石方专业工程(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否则业绩不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9时31分至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投标人登录网址:http://**:13342/web)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3.2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将资料私自向外扩散或其它方式进行传播,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3投标人若需要招选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人项目部索取。
4、其他注意事项
4.1 对于一年内累计出现二次及以上报名后又不参与竞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将其从合格供应商库中删除,一年后才能再次申请入库并要重新审核。
4.2 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通 (略) 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应配合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对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3 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取得的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4.4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5 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地址:霞浦县城关)
联系人:邓德钦(邮箱:*@*q.com、手机:*)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项目项 (略) 建 (略) 承建。现 (略) 建 (略) (略) 决定对该项目的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内部招标比选,选定专业分包单位,请符合本次资格要求的投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比选。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项目。
专业分包工程:土石方工程。
1.2 建设地点:霞浦县城关。
1.3 项目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2908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2206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5362.18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总面积约39059平方米(其中1#计容建筑面积约为28688平方米,2#计容建筑面积约为10371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总面积90平方米,地下建筑总建筑面积16213.18平方米。本工程分为1 #楼、2#楼共2栋建筑单体。。
1.4 招标范围和内容: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项目的土石方工程包含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涉及的红线内±0.00以上的场地平整(开挖、外运、回填压实等)、±0.00以下地下室基坑土方开挖(含边坡刷坡修正等)、回填、场内运输、外运等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1)红线内±0.00以上所有土方(含场地内树木、垃圾土等所有杂物清除弃置)的开挖及回填、边坡刷坡修整、弃方装车并弃运至渣土消纳场,±0.00以下至地下室基底所有土方(含承台、桩基桩头)的开挖、边坡刷坡修整、装车、回填(含砖胎模外侧回填)、弃方外运和卸车,卫生保洁、土方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措施及费用,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渣土运输卡及收纳证明,办理城管、交警部门的道路运输等相关手续。由中标人自行考虑合规的渣土消纳场,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底板、承台、基础梁清底平整。
(3)砖模周边及底板土方回填压实。
(4)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完成土石方工程土方外运,施工内容包括:地表清障碍,淤泥处理,建筑垃圾外运,土方开挖、土方的各地块调配及场外运输、弃渣,主楼、筏板、地梁、承台等的挖运,场地内回填等。
(5)包工包机械及工地大门以外的清洁。路上滴撒漏由中标人自行清扫和冲洗。
(6)本工程的基坑、地梁及承台等所有基础土石方工程的挖掘、装卸、运输外弃、土头证办理、消纳等所有土石方工作。
(7)地下室侧墙及底板回填包括外购土方(土质符合招标人要求,土源费由中标人承担)、挖装运输到现场指定地点,利用装载机进行回填压实(机械台班费及油费由中标人承担)等回填所有内容。
(8)完成承包范围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挖土(石)方费、装车费、运费、卫生费、购土费、弃土费、工人的安全费用、劳务税等其他相关费用。不分土石成分、使用机械、运输方式、运输距离等,包括土石方工程所涉及的人工、机械(含机械进出场费、过路、过桥费、油费、机操人工费等)、材料、空回、安全防范措施费、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及负责安排人员对土方车辆进出场的冲洗作业、技术措施费(包括坑内施工所需的道路土石渣、钢板铺设垫填、外运)、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各种风险防范等完成工程范围和工程内所含的一切费用及合理利润。
(9)开挖土石方如遇能够符合建筑工程使用要求的沙子,中标人需无条件将此类沙转运至招标人指定位置,由招标人负责筛沙并使用,归招标人所有。
(10)中标人需提供土方工程所需的运输证,弃土点,线路图等资料给与招标人存档。
1.5 工期要求:工期要求符合招标人进度计划要求(含随时调整的要求)。
注:根据招标人的实际进度要求,中标人应绝对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组织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机械和人员,及时配合组织实施。满足和服从招标人总体进度要求和进度计划。
1.6 工程质量要求:工期要求符合招标人进度计划要求(含随时调整的要求);
(2)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满足总包合同要求的基础上,按有关安全生产、文 (略) 管理的规定执行;
(3)其他要求:中标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2.1基本要求:投标人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具备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经济实力
2.2 参加投标人应在我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2.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或主管单位进行合同履约检查时,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现场配合受检。
2.4关联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企业联系方式相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活动,只接受最先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投标人之间存在相互串标的,否则招标人有权对违规投标人以否决投标文件、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等方式处理,并要求违规投标人支付*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5资质查询:投标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有效下列资质: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②当地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证》(如因当地情况无法提供则提供有关承诺书,格式详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2.6注册资本和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成立时间需满3年及以上。
2.6 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公告或邀请发出之日的前五年内 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或 在建 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 的土石方专业工程(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否则业绩不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9时31分至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投标人登录网址:http://**:13342/web)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3.2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将资料私自向外扩散或其它方式进行传播,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3投标人若需要招选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人项目部索取。
4、其他注意事项
4.1 对于一年内累计出现二次及以上报名后又不参与竞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将其从合格供应商库中删除,一年后才能再次申请入库并要重新审核。
4.2 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通 (略) 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应配合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对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3 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取得的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4.4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5 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地址:霞浦县城关)
联系人:邓德钦(邮箱:*@*q.com、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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