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路北地块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基地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上海路北地块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基地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上海路北地块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基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招标人为长春城开万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路北地块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基地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上海路北地块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基地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工程
2.2招标编号:ZHYB-ZB-*
2.3建设地点:吴淞路以南,广州路以北,东三条以西,东二条以东。
2.4计划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招标人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6最高投标限价:780.*万元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1. (略) 住建厅、 (略) 建委、延边州住 (略) 级权限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2024年6月30日。2. (略) (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招标项目上海路北地块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基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招标人为长春城开万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路北地块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基地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上海路北地块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基地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工程
2.2招标编号:ZHYB-ZB-*
2.3建设地点:吴淞路以南,广州路以北,东三条以西,东二条以东。
2.4计划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招标人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6最高投标限价:780.*万元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1. (略) 住建厅、 (略) 建委、延边州住 (略) 级权限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2024年6月30日。2. (略) (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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