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_国资实物_单标_测试项目,请勿报名,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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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测试】_国资实物_单标_[非监测]_23.405_测试项目,请勿报名,感谢支持! |
标的名称 | 1213【测试】_国资实物_单标_[非监测]_23.405_测试项目,请勿报名,感谢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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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 | 转让底价 | 1 元/平方米 — 1,000 元/平方米 | ||||
价格说明 | 测试项目, (略) 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2-13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1-02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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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测试项目, (略) 略。 | ||||||||||||
资产处置方简况 | |||||||||||||
| |||||||||||||
评估信息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评估机构01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1-01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机构01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11-01 | ||||||||||||
评估报告文号 | 评估报告文号01 | ||||||||||||
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 100 元/平方米 | ||||||||||||
账面净值(万元) | 100 | ||||||||||||
备注 | 备注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 元/平方米 — 1,000 元/平方米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 | ||||||||||||
是否涉及预付款 | 是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测试项目, (略) 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测试项目, (略) 略。 | |||||||||||
报名提交材料 | |||||||||||||
报名材料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测试项目, (略) 略。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1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测试项目, (略) 略。 | ||||||||||||
交纳截止时间 | 资格确认后交纳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测试项目, (略) 略。 | ||||||||||||
处置办法 | 略。 |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 动态报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王一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王二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 | ||||||||||
项目融资联系人 | 王三 |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 028-* * * * | ||||||||||
交易须知 | |||||||||||||
一、本《报名须知》是依据相关交易规则、第四产权交易规则等制订,报名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报名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资产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标的转让活动的各当事人须遵守本报名须知、第四产权公示的所有规则和协议。 三、本次标的转让先进行公告征集意向受让方。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所会举行采用协议转让或者“集中竞价”方式确定最终的买受人。本所会在公告期结束后根据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情况,针对性制定后续交易方式和时间。 四、本标的所披露的图片、文字、视频等资料,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报名人在报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报名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本标的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所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亦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确认受让方后,本公司会组织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 (略) 办理过户手续,其中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方式,以 (略) 工作人员。 六、报名人应当遵守本报名须知,不得阻挠其他报名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七、凡发现报名及竞价活动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向第四产权平台举报。举报电话:028-*。 本规则未尽事宜, (略) 工作人员。 | |||||||||||||
风险提示 |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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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1213【测试】_国资实物_单标_[非监测]_23.405_测试项目,请勿报名,感谢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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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 | 转让底价 | 1 元/平方米 — 1,000 元/平方米 | ||||
价格说明 | 测试项目, (略) 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2-13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1-02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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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测试项目, (略) 略。 | ||||||||||||
资产处置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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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评估机构01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1-01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机构01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11-01 | ||||||||||||
评估报告文号 | 评估报告文号01 | ||||||||||||
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 100 元/平方米 | ||||||||||||
账面净值(万元) | 100 | ||||||||||||
备注 | 备注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 元/平方米 — 1,000 元/平方米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 | ||||||||||||
是否涉及预付款 | 是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测试项目, (略) 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测试项目, (略) 略。 | |||||||||||
报名提交材料 | |||||||||||||
报名材料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测试项目, (略) 略。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1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测试项目, (略) 略。 | ||||||||||||
交纳截止时间 | 资格确认后交纳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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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测试项目, (略) 略。 | ||||||||||||
处置办法 | 略。 |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 动态报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王一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王二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 | ||||||||||
项目融资联系人 | 王三 |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 028-* * * * | ||||||||||
交易须知 | |||||||||||||
一、本《报名须知》是依据相关交易规则、第四产权交易规则等制订,报名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报名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资产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标的转让活动的各当事人须遵守本报名须知、第四产权公示的所有规则和协议。 三、本次标的转让先进行公告征集意向受让方。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所会举行采用协议转让或者“集中竞价”方式确定最终的买受人。本所会在公告期结束后根据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情况,针对性制定后续交易方式和时间。 四、本标的所披露的图片、文字、视频等资料,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报名人在报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报名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本标的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所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亦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确认受让方后,本公司会组织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 (略) 办理过户手续,其中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方式,以 (略) 工作人员。 六、报名人应当遵守本报名须知,不得阻挠其他报名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七、凡发现报名及竞价活动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向第四产权平台举报。举报电话:028-*。 本规则未尽事宜, (略) 工作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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