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山底湖西片区棚户区改造EPC项目二期室外配套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石首市山底湖西片区棚户区改造EPC项目二期室外配套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略) 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 (略) 山底湖西片区棚户区改造EPC项目(二期)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施工,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 室外配套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略) 山底湖西片区棚户区改造EPC项目(二期),总用地面积约20142.83㎡(其中代征绿化面积约2311.73㎡、净用地面积约17831.1㎡),总建筑面积约70315.28㎡(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53557.1㎡,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6758.18㎡),总户数约512户,容积率约3,建筑占地面积约18546㎡,建筑密度约10.4%,绿地率约为36%,总停车位约512辆(其中地上停车位约79辆、地下停车位约433辆)。 二、招标范围分包工程范围:中标人按照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承担该工程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财政评审预算等涉及所有室外配套附属工程中铺装及园建、给排水工程、景观电气、乔灌木栽植工程施工。分包工程内容:1.完成工程分包项目施工前、后的收尾工作,缺陷修复、回访维修、承担工伤保险、商业保险等费用;2.完成此项目所有室外配套施工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及机具所含内容:材料、设备、器具、用品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用工、材料和器具),工程施工所需的措施性材料、小件工器具、测量工具、施工用水管线及施工照明工具、施工用零星材料等,专业分包操作工人服装、安全防护用品须按标准化规定购置;3.中标人完成分包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技术服务:原始施工资料记录、施工资料编制(资料的编制按施工区域分区以统一模式编制,含安全资料、工程竣工存档资料等)、经济签证办理,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报审、专家论证、评审,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沟通、外部协调、内部协调(现场工作的上下工序衔接,形成各工种间的相互监管,不可超前施工,不可产生因涵盖内容施工而影响其他部分施工的情况)、联络、参与分包工程验收并对分包工程验收质量负责、质量检验、缺陷修复以及分包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等方面的内容;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测量放线、试件取样等所有检测实验工作、窝工、施工配合、运输装卸、临水临电(含材料)、现场配备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的保洁、保卫、零杂工、处理现场扰民、治安管理等分包工程所需的其他所有费用;5.措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垃圾费、人员机械进出场费、办理清运证等手续和员工工资、赶工费及为完成分包工程的其他措施;6.文明施工现场及安全防护:场地清理、扬尘治理、孔洞口的遮挡和覆盖、安全警示标识、施工场地区域雨水、积水、泥浆抽排清理、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等(包含现场临时检查的场地清理);
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达到国家行业验收的合格标准。其中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 (略)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二级养护标准。 绿化养护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养护期24个月。 乔灌木栽植及养护要求: 1.在施工过程及绿化养护期内植物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更换,更换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2.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约定: 98% 。 3.养护期满移交时苗木成活率约定: 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招标前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中《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确定要招标的工程的资质等级要求)
3、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的施工;
6、其他要求: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在兵团建工集团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及在五团沙河镇注册的单位,可优先考虑。
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十一师集采中心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略) 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 (略) 山底湖西片区棚户区改造EPC项目(二期)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施工,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 室外配套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略) 山底湖西片区棚户区改造EPC项目(二期),总用地面积约20142.83㎡(其中代征绿化面积约2311.73㎡、净用地面积约17831.1㎡),总建筑面积约70315.28㎡(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53557.1㎡,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6758.18㎡),总户数约512户,容积率约3,建筑占地面积约18546㎡,建筑密度约10.4%,绿地率约为36%,总停车位约512辆(其中地上停车位约79辆、地下停车位约433辆)。 二、招标范围分包工程范围:中标人按照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承担该工程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财政评审预算等涉及所有室外配套附属工程中铺装及园建、给排水工程、景观电气、乔灌木栽植工程施工。分包工程内容:1.完成工程分包项目施工前、后的收尾工作,缺陷修复、回访维修、承担工伤保险、商业保险等费用;2.完成此项目所有室外配套施工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及机具所含内容:材料、设备、器具、用品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用工、材料和器具),工程施工所需的措施性材料、小件工器具、测量工具、施工用水管线及施工照明工具、施工用零星材料等,专业分包操作工人服装、安全防护用品须按标准化规定购置;3.中标人完成分包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技术服务:原始施工资料记录、施工资料编制(资料的编制按施工区域分区以统一模式编制,含安全资料、工程竣工存档资料等)、经济签证办理,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报审、专家论证、评审,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沟通、外部协调、内部协调(现场工作的上下工序衔接,形成各工种间的相互监管,不可超前施工,不可产生因涵盖内容施工而影响其他部分施工的情况)、联络、参与分包工程验收并对分包工程验收质量负责、质量检验、缺陷修复以及分包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等方面的内容;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测量放线、试件取样等所有检测实验工作、窝工、施工配合、运输装卸、临水临电(含材料)、现场配备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的保洁、保卫、零杂工、处理现场扰民、治安管理等分包工程所需的其他所有费用;5.措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垃圾费、人员机械进出场费、办理清运证等手续和员工工资、赶工费及为完成分包工程的其他措施;6.文明施工现场及安全防护:场地清理、扬尘治理、孔洞口的遮挡和覆盖、安全警示标识、施工场地区域雨水、积水、泥浆抽排清理、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等(包含现场临时检查的场地清理);
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达到国家行业验收的合格标准。其中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 (略)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二级养护标准。 绿化养护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养护期24个月。 乔灌木栽植及养护要求: 1.在施工过程及绿化养护期内植物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更换,更换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2.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约定: 98% 。 3.养护期满移交时苗木成活率约定: 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招标前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中《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确定要招标的工程的资质等级要求)
3、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的施工;
6、其他要求: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在兵团建工集团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及在五团沙河镇注册的单位,可优先考虑。
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十一师集采中心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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