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七冶集团冶金分公司界首市明珠嘉园安置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吊篮租赁采购
中国十七冶集团冶金分公司界首市明珠嘉园安置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吊篮租赁采购
(略) (略) 明珠嘉园安置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需要,现拟对工程所需租赁的吊篮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租赁吊篮255台(暂定),型号:ZLP630。具体按照现场施工需求实际安排使用。包括不限 (略) 明珠嘉园安置区项目吊篮租赁包含的所有组装拆卸和租赁的相关所有内容:*方为本工程服务所发生的吊篮及全部配置(提升机、电位箱、安全锁、跟位器、钢丝绳等所有配套设备)租赁费、运输费、进退场费、移位费、安转及配件安装费、预埋件安装费(含材料费)、设备安装拆除费、人员食宿、吊篮方案编制并报审、所有的检测费、调试费、验收费、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费、三级配电箱和电缆的安装及维护(需配备专业电工)、年管理费、利润、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略) 场价格变动而变动,结算时不另增加任何费用。中标单位不因吊篮个数不同、租赁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租赁价格。所有设备出厂时间在3年以内(不含3年)。
1.2工程建设地点: (略) (略) 明珠嘉园安置区工程A地块。
1.3暂定租赁期:60天,具体租赁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吊篮租赁费用按照每台吊篮租赁天数计算,吊篮具体租赁台数及天数按照实际结算。租金自吊篮安装完成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报告后,经项目部工程部、技术质量部、安全部和物供部联合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开始计算天数,至吊篮退场双方签订的《吊篮退场清单》之日止,按日历连续计算;雨天、节假日包括在内,若非*方原因导致吊篮进场后无法安装,从吊篮进场的第3天开始计算租金。春节期间25天不计租赁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山洪、疫情等)及建设单位或者政府原因停工,停工期间不收取租赁费用。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需同时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和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招标范围内吊篮租赁、安(拆)的资质和能?。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5)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6)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3.2招标文件费200 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单位名称-自采-界首明珠嘉园项目吊篮租赁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的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非十七冶合格供方的投标人请办理合格供方准入后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录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
单位名称:中 (略)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5日 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 (略) 冶金分公司
联系人:孙丽娟电 话:0555-*
招 标 部 门: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花山区天宝路588号中国十七冶技术中心大厦
联系人:谭绪平(项目)电 话:*
时 间: 2024年01月08日
(略) (略) 明珠嘉园安置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需要,现拟对工程所需租赁的吊篮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租赁吊篮255台(暂定),型号:ZLP630。具体按照现场施工需求实际安排使用。包括不限 (略) 明珠嘉园安置区项目吊篮租赁包含的所有组装拆卸和租赁的相关所有内容:*方为本工程服务所发生的吊篮及全部配置(提升机、电位箱、安全锁、跟位器、钢丝绳等所有配套设备)租赁费、运输费、进退场费、移位费、安转及配件安装费、预埋件安装费(含材料费)、设备安装拆除费、人员食宿、吊篮方案编制并报审、所有的检测费、调试费、验收费、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费、三级配电箱和电缆的安装及维护(需配备专业电工)、年管理费、利润、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略) 场价格变动而变动,结算时不另增加任何费用。中标单位不因吊篮个数不同、租赁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租赁价格。所有设备出厂时间在3年以内(不含3年)。
1.2工程建设地点: (略) (略) 明珠嘉园安置区工程A地块。
1.3暂定租赁期:60天,具体租赁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吊篮租赁费用按照每台吊篮租赁天数计算,吊篮具体租赁台数及天数按照实际结算。租金自吊篮安装完成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报告后,经项目部工程部、技术质量部、安全部和物供部联合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开始计算天数,至吊篮退场双方签订的《吊篮退场清单》之日止,按日历连续计算;雨天、节假日包括在内,若非*方原因导致吊篮进场后无法安装,从吊篮进场的第3天开始计算租金。春节期间25天不计租赁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山洪、疫情等)及建设单位或者政府原因停工,停工期间不收取租赁费用。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需同时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和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招标范围内吊篮租赁、安(拆)的资质和能?。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5)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6)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3.2招标文件费200 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单位名称-自采-界首明珠嘉园项目吊篮租赁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的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非十七冶合格供方的投标人请办理合格供方准入后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录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
单位名称:中 (略)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5日 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 (略) 冶金分公司
联系人:孙丽娟电 话:0555-*
招 标 部 门: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花山区天宝路588号中国十七冶技术中心大厦
联系人:谭绪平(项目)电 话:*
时 间: 2024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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