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智能经济共享空间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施工1号、2号地块/标段招标公告
成都智能经济共享空间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施工1号、2号地块/标段招标公告
成都智能经济共享空间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施工 (1号、2号地块)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智能经济共享空间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施工 (1号、2号地块) 标段已由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以川投资备【2301-*-04-01-*】第FGQB-00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1-*-04-01-*】第FGQB-00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智能经济共享空间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2.2建设地点: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成都智能经济共享空间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1号、2号地块)建设内容包含地下室、地上住宅、商业及配套用房,1号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4038.28㎡,总建筑面积为*.8㎡,最高建筑层数27层,最大建筑高度79.2m,2号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0783.48㎡,总建筑面积为87888.47㎡,最高建筑层数25层,最大建筑高度73.4m。
2.4计划工期: 6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施工及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整体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建筑与装饰工程(含精装修工程)、交安工程、人防电气工程、人防给排水工程、人防暖通工程、强电工程、变配电工程(包含10KV外电工程)、弱电工程(不含楼栋电井分纤箱及之前线缆)、给排水工程(不含总水表组、水表井、户表组、其他计费水表组、热水器、热水循环泵及前后阀门)、消防电工程、消防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抗震支架工程、泛光工程、标识标牌工程、总平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项目业主要求,各标准或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者为准,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若合同签订后,有新发行的国家、行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等,与上述标准或要求不一致的,以项目业主的解释和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略) 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略) 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近年(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房建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 (略) 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0日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31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四川建设网(网址:http://** 、 http://** 、 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大道未来设计艺术中心 B 栋 2F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
成都智能经济共享空间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施工 (1号、2号地块)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智能经济共享空间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施工 (1号、2号地块) 标段已由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以川投资备【2301-*-04-01-*】第FGQB-00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1-*-04-01-*】第FGQB-00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智能经济共享空间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2.2建设地点: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成都智能经济共享空间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1号、2号地块)建设内容包含地下室、地上住宅、商业及配套用房,1号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4038.28㎡,总建筑面积为*.8㎡,最高建筑层数27层,最大建筑高度79.2m,2号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0783.48㎡,总建筑面积为87888.47㎡,最高建筑层数25层,最大建筑高度73.4m。
2.4计划工期: 6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施工及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整体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建筑与装饰工程(含精装修工程)、交安工程、人防电气工程、人防给排水工程、人防暖通工程、强电工程、变配电工程(包含10KV外电工程)、弱电工程(不含楼栋电井分纤箱及之前线缆)、给排水工程(不含总水表组、水表井、户表组、其他计费水表组、热水器、热水循环泵及前后阀门)、消防电工程、消防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抗震支架工程、泛光工程、标识标牌工程、总平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项目业主要求,各标准或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者为准,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若合同签订后,有新发行的国家、行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等,与上述标准或要求不一致的,以项目业主的解释和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略) 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略) 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近年(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房建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 (略) 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0日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31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四川建设网(网址:http://** 、 http://** 、 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大道未来设计艺术中心 B 栋 2F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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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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