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222FW*、HTCL-JJ-*< :namespace prefix = "o" />
依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略) 2024年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服务。
1.2 采购人: (略) (略) 。
1.3 采购代理机构: (略) 。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排污单位应当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
1.6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1.7电子竞价平台运营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
2.1 采购范围:龙江化工2024年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自行监测方案编制,监测过程,报告编制及上述各环节的咨询服务。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3 服务地点: (略) (略) 指定地点。
2.4 服务标准:合格。
2.5 采购预算:29.2万元(价款包含服务费、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2.6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 (略) 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2)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覆盖范围包含环保监测类;
(3)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五个2021年1月1日至今的自行监测服务案例,合同累计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业绩证明方式:需要提供服务时间、服务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及被服务单位的证明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竞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保证金金额:30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电子竞价平台提示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17时00分前。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时的手机号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5.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6.1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
7.1 在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应当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规定完成注册。
7.2 供应商应当于2024年1月1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可邮寄送达)递交资格申请资料供采购人审核。供应商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竞价。
7.3 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价的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15日9时00分。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1 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14时00分。
8.2 竞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14时30分。
8.3 报价方式:一次报价,含税价。
8.4 起始价:29.2万元(价款包含服务费、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8.5 报价有效期:30日历天。
8.6 其他规则或要求:网上竞价时上传分项报价。
9.1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成交公告的媒介: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所供标的物若未按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联系人:冯雪
电 话:0459-*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慧、李霞
电话:0451-*
电子邮件:
业务监督: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项目编号:0222FW*、HTCL-JJ-*< :namespace prefix = "o" />
依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略) 2024年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服务。
1.2 采购人: (略) (略) 。
1.3 采购代理机构: (略) 。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排污单位应当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
1.6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1.7电子竞价平台运营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
2.1 采购范围:龙江化工2024年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自行监测方案编制,监测过程,报告编制及上述各环节的咨询服务。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3 服务地点: (略) (略) 指定地点。
2.4 服务标准:合格。
2.5 采购预算:29.2万元(价款包含服务费、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2.6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 (略) 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2)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覆盖范围包含环保监测类;
(3)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五个2021年1月1日至今的自行监测服务案例,合同累计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业绩证明方式:需要提供服务时间、服务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及被服务单位的证明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竞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保证金金额:30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电子竞价平台提示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17时00分前。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时的手机号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5.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6.1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
7.1 在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应当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规定完成注册。
7.2 供应商应当于2024年1月1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可邮寄送达)递交资格申请资料供采购人审核。供应商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竞价。
7.3 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价的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15日9时00分。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1 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14时00分。
8.2 竞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14时30分。
8.3 报价方式:一次报价,含税价。
8.4 起始价:29.2万元(价款包含服务费、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8.5 报价有效期:30日历天。
8.6 其他规则或要求:网上竞价时上传分项报价。
9.1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成交公告的媒介: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所供标的物若未按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联系人:冯雪
电 话:0459-*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慧、李霞
电话:0451-*
电子邮件:
业务监督: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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