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清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公示

清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
单位名称 清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业务主管部门 清河县卫生健康局
负 责 人 田振岩 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 其他单位( )
单位地址 清河县泰山北路116号
收费项目 收费主体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范围 收费对象 征收方式 收费依据 减免规定
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 清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元/支 10元/支 全国疫苗生产企业 非免疫规划疫苗的生产企业 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财税[2020]17号, 冀财税[2020]15号, 冀发改公价[2020]583号 冀财税[2020]15号文件要求,疫苗生产企业直接配送至接种单位的,不得对其征收疫苗储运费
监督举报电话: 0319-*
监督举报邮箱:*@*26.com
监督举报地址:清河县泰山北路128号财政局201室


清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
单位名称 清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业务主管部门 清河县卫生健康局
负 责 人 田振岩 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 其他单位( )
单位地址 清河县泰山北路116号
收费项目 收费主体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范围 收费对象 征收方式 收费依据 减免规定
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 清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元/支 10元/支 全国疫苗生产企业 非免疫规划疫苗的生产企业 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财税[2020]17号, 冀财税[2020]15号, 冀发改公价[2020]583号 冀财税[2020]15号文件要求,疫苗生产企业直接配送至接种单位的,不得对其征收疫苗储运费
监督举报电话: 0319-*
监督举报邮箱:*@*26.com
监督举报地址:清河县泰山北路128号财政局201室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