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仓储项目临时设施及安全文明施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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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仓储项目临时设施及安全文明施工工程

招 标 公 告

中央储备 (略) 兰州新区仓储项目施工(一标段)工程由 (略) 承建,现对该工程的临时设施及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序号

内容规定

1

招标人名称: (略) 河南分公司

2

2.1

2.2

2.3

2.4

2.5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中央储备 (略) 兰州新区仓储项目施工(一标段)

建设地址:冀南新区芳华路北侧、经二街东侧

工程规模:新建浅圆仓39座,单仓直径25m,装粮高度为21.75m,单仓仓容为8000吨,总仓容31.2万吨;1#工作塔,1#卸粮站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业主合同工期430天,本次招标合同工期300天

3

招标范围:

临时设施及安全文明施工工程

4

承包方式:

专业分包

5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月付款,每月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应扣除各类应扣款项);投标人在办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须同时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90%,其余款项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5%,剩余 1.5%作为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按合同约定完成质量缺陷保修责任的,待缺陷责任期2年期满后60日内支付。

工程结算价款审定为: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分包结算书,招标人项目部初审完,报分公司复审,经集团公司经营部审核及审计部门审计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最终分包结算值。中标人应累计提供工程结算金额100%的发票。

6

6.1

6.2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具备施工劳务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中标后必须办理中国一冶施工许可证才能签订合同。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7

7.1

7.2

7.3

7.4

7.5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网络报名地点:投标人登*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报名

评标原则:本次招标执行综合评估法,商务标及技术标相结合的评标办法,商务标总分80分,技术标总分20分。商务标中的报价得分采取合理低价法,详见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评分项。

8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下载招标文件前, (略) 财务部缴纳标书费:人民币*佰元整(¥500.00元),转账时请注明:兰州新区仓储项目临时设施及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标书费。中标与未中标单位标书费均不予退回。

投标人须 (略) 财务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20000.00元),转账时请注明:兰州新区仓储项目临时设施及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投标保证金。

缴纳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两笔费用需分开汇款,请务必注明上述划横线信息)

开户行:中国 (略) 郑州中兴路支行

账户名: (略) 河南分公司

账 号:*00708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不接受个人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即个人账户汇入保证金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并补缴 (略) 认可的其他方式交齐履约保证金。

9

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工联系电话:*

,兰州
招 标 公 告

中央储备 (略) 兰州新区仓储项目施工(一标段)工程由 (略) 承建,现对该工程的临时设施及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序号

内容规定

1

招标人名称: (略) 河南分公司

2

2.1

2.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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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中央储备 (略) 兰州新区仓储项目施工(一标段)

建设地址:冀南新区芳华路北侧、经二街东侧

工程规模:新建浅圆仓39座,单仓直径25m,装粮高度为21.75m,单仓仓容为8000吨,总仓容31.2万吨;1#工作塔,1#卸粮站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业主合同工期430天,本次招标合同工期3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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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临时设施及安全文明施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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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

专业分包

5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月付款,每月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应扣除各类应扣款项);投标人在办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须同时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90%,其余款项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5%,剩余 1.5%作为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按合同约定完成质量缺陷保修责任的,待缺陷责任期2年期满后60日内支付。

工程结算价款审定为: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分包结算书,招标人项目部初审完,报分公司复审,经集团公司经营部审核及审计部门审计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最终分包结算值。中标人应累计提供工程结算金额100%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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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具备施工劳务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中标后必须办理中国一冶施工许可证才能签订合同。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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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网络报名地点:投标人登*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报名

评标原则:本次招标执行综合评估法,商务标及技术标相结合的评标办法,商务标总分80分,技术标总分20分。商务标中的报价得分采取合理低价法,详见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评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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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下载招标文件前, (略) 财务部缴纳标书费:人民币*佰元整(¥500.00元),转账时请注明:兰州新区仓储项目临时设施及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标书费。中标与未中标单位标书费均不予退回。

投标人须 (略) 财务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20000.00元),转账时请注明:兰州新区仓储项目临时设施及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投标保证金。

缴纳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两笔费用需分开汇款,请务必注明上述划横线信息)

开户行:中国 (略) 郑州中兴路支行

账户名: (略) 河南分公司

账 号:*00708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不接受个人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即个人账户汇入保证金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并补缴 (略) 认可的其他方式交齐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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