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科普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互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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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科普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互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无人机科普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互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11 00:00:00

无人机科普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互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人机科普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互动设备采购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无人机科普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互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无人机科普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互动设备采购(含设备采购安装、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和售后服务等),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30历天(含生产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最高投标限价: 6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7品牌推荐:

序号

材料(货物)名称

品牌范围

1

科模大赛装备

康美乐童、凤凰易学、凤凰迈科

2

“领航杯”大赛装备

康美乐童、凤凰易学、凤凰迈科

3

NOC大赛装备

康美乐童、凤凰易学、凤凰迈科

注: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按重大偏差“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 (略) 、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3.6.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6.3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6日17:30,登录e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http://**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登*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首次登*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供应商技术支持热线:400-828-0799(工作时间:9:00-11:30,13:30-19:00)

供应商项目参与操作说明: https://http://**/upload/link/2022/08/30/48e1dd12-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 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转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略) 委党校(学院路8号)教学楼409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e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海州区建设东路88号

地址: (略) (略) (略) 路8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

电 话:*



信息来源:http://**
,海州区,江苏, (略) ,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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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11 00:00:00

无人机科普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互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人机科普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互动设备采购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无人机科普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互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无人机科普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互动设备采购(含设备采购安装、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和售后服务等),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30历天(含生产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最高投标限价: 6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7品牌推荐:

序号

材料(货物)名称

品牌范围

1

科模大赛装备

康美乐童、凤凰易学、凤凰迈科

2

“领航杯”大赛装备

康美乐童、凤凰易学、凤凰迈科

3

NOC大赛装备

康美乐童、凤凰易学、凤凰迈科

注: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按重大偏差“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 (略) 、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3.6.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6.3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6日17:30,登录e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http://**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登*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首次登*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供应商技术支持热线:400-828-0799(工作时间:9:00-11:30,13:30-19:00)

供应商项目参与操作说明: https://http://**/upload/link/2022/08/30/48e1dd12-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 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转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略) 委党校(学院路8号)教学楼409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e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海州区建设东路88号

地址: (略) (略) (略) 路8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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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江苏, (略) ,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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