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营销中心国贸分公司天津港进口矿料堆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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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营销中心国贸分公司天津港进口矿料堆盘点

项目编号 ZO* 项目名称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国贸分公司天津港进口矿料堆盘点
发布日期 2024/01/11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1/16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1/11 -- 16: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1/18--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 项目编号ZO*
2.项目概况
ZO*,包钢股份营销中心国贸分公司天津港进口矿料堆盘点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国贸分公司天津港进口矿料堆盘点招标项目 合同签订后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 中标人提供的成果通过招标人验收后,向招标人提交所有成果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向中标人一次性结清全部工程款。 65,000.00 0.00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审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测绘要求,根据招标人的有关资料和设计要求,进行作业人员培训,组织技术力量进场作业。 2、投标人应当根据合同要求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3、投标人提供的成果经招标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投标人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 4、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和工作。 6、投标人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监理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单位开展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估以及资金使用的审计等事宜。 7、合同签订后,在投标人提供的成果通过招标人验收后,向招标人提交所有成果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向投标人一次性结清全部工程款。
项目概况: 包钢股 (略) 拟对天津港进口矿料堆进行盘点,进口矿预计11堆,测量种类需以实际为准,测量方需对每一品种进行测量并出具测量数据及图纸,最终形成完整测量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国贸分公司天津港进口矿料堆盘点招标项目 1、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国家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具有2020年至今至少2份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1/16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1/18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 地 址: (略) 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孙斌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昱博 0472-* 业务部长:李广美 0472-*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
(略) (略)
2024/01/11

项目编号 ZO* 项目名称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国贸分公司天津港进口矿料堆盘点
发布日期 2024/01/11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1/16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1/11 -- 16: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1/18--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 项目编号ZO*
2.项目概况
ZO*,包钢股份营销中心国贸分公司天津港进口矿料堆盘点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国贸分公司天津港进口矿料堆盘点招标项目 合同签订后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 中标人提供的成果通过招标人验收后,向招标人提交所有成果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向中标人一次性结清全部工程款。 65,000.00 0.00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审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测绘要求,根据招标人的有关资料和设计要求,进行作业人员培训,组织技术力量进场作业。 2、投标人应当根据合同要求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3、投标人提供的成果经招标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投标人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 4、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和工作。 6、投标人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监理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单位开展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估以及资金使用的审计等事宜。 7、合同签订后,在投标人提供的成果通过招标人验收后,向招标人提交所有成果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向投标人一次性结清全部工程款。
项目概况: 包钢股 (略) 拟对天津港进口矿料堆进行盘点,进口矿预计11堆,测量种类需以实际为准,测量方需对每一品种进行测量并出具测量数据及图纸,最终形成完整测量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国贸分公司天津港进口矿料堆盘点招标项目 1、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国家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具有2020年至今至少2份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1/16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1/18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 地 址: (略) 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孙斌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昱博 0472-* 业务部长:李广美 0472-*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
(略) (略)
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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