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医院配套项目67F1地块1号酒店商业等4项精装修工程2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同仁医院配套项目67F1地块1号酒店商业等4项精装修工程2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略) 配套项目(67F1地块)已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京技审批(核)〔202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亦庄盛元 (略) ,建设地点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67#街区67F1地块,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 (略) 配套项目(67F1地块)(1号酒店商业等4项)精装修工程2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 (略) 大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 (略)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 (略) 配套项目(67F1地块)(1号酒店商业等4项)精装修工程2标段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总面积71454.78㎡,本次精装修面积12500㎡合同估算价600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67F1地块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195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本工程中的1号酒店客房及地下一层后勤用房,一层至15层的公共区域(含大堂、卫生间、走道、电梯厅、厨房、餐厅、会议室)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施工内容。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5年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为4000万元(含)以上的或装修面积在8000平方米(含)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
(略) 配套项目(67F1地块)已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京技审批(核)〔202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亦庄盛元 (略) ,建设地点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67#街区67F1地块,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 (略) 配套项目(67F1地块)(1号酒店商业等4项)精装修工程2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 (略) 大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 (略)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 (略) 配套项目(67F1地块)(1号酒店商业等4项)精装修工程2标段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总面积71454.78㎡,本次精装修面积12500㎡合同估算价600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67F1地块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195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本工程中的1号酒店客房及地下一层后勤用房,一层至15层的公共区域(含大堂、卫生间、走道、电梯厅、厨房、餐厅、会议室)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施工内容。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5年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为4000万元(含)以上的或装修面积在8000平方米(含)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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