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城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鹤城新谷数字化产业园示范园区项目-地标花园电力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黑龙江鹤城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鹤城新谷数字化产业园示范园区项目-地标花园电力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222GC* <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招标条件
依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鹤城新 (略) 鹤城新谷数字化产业园示范园区项目-地标花园电力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222GC*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黑龙江鹤城新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黑龙江鹤城新 (略) 鹤城新谷数字化产业园示范园区项目-地标花园电力施工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控制价:*.89元
5、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工
7、施工地点: (略) (略) 龙沙区鹤城新谷数字化产业园示范园地标花园范围内
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9、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10、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二年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
2、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须为承装类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含*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4、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质量员(1人)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6、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核查路径:;
7、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2022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略) 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同一公司 (略) 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3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1月17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响应文件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意向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 (略) 香坊区和平路23-5号。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略) 香坊区和平路23-5号现场开标。
七、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
1、 保证金金额:6000.00元。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16时00分前。
3、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鹤城新 (略)
地 址: (略) (略) 龙沙区长青家园D区17号楼1-4号商服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045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地 址: (略) 香坊区和平路23-5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51-*
项目编号:0222GC* <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招标条件
依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鹤城新 (略) 鹤城新谷数字化产业园示范园区项目-地标花园电力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222GC*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黑龙江鹤城新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黑龙江鹤城新 (略) 鹤城新谷数字化产业园示范园区项目-地标花园电力施工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控制价:*.89元
5、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工
7、施工地点: (略) (略) 龙沙区鹤城新谷数字化产业园示范园地标花园范围内
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9、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10、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二年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
2、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须为承装类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含*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4、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质量员(1人)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6、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核查路径:;
7、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2022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略) 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同一公司 (略) 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3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1月17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响应文件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意向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 (略) 香坊区和平路23-5号。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略) 香坊区和平路23-5号现场开标。
七、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
1、 保证金金额:6000.00元。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16时00分前。
3、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鹤城新 (略)
地 址: (略) (略) 龙沙区长青家园D区17号楼1-4号商服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045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地 址: (略) 香坊区和平路23-5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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