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乘用车宁德工厂光伏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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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乘用车宁德工厂光伏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本公司受福建闽 (略) 委托,对上汽乘用车宁德工厂光伏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的下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上汽乘用车宁德工厂光伏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

2、项目编号:FJZY宁招2024-00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上汽乘用车宁德工厂光伏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

1项

30万

30万

3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明细

描述

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供应商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级及以上资质;②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专业需包含电力专业)。提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01月15日起至2024年01月22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众亿 (略) 发布的磋商公告中指定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同本公告第6点。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7.2.1获取地点: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

7.2.2获取方式:线下购买或邮寄;

(1)直接至我司办理;

(2)异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者须按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 (略) 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 (略) ,传真或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略) 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众亿 (略) (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本公告第9点。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建闽 (略)

地址: (略) 东侨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号楼十层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法:0593-*

代理机构:福建众亿 (略)

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

联系人:小林

联系方法: 0593-*

电子信箱:*@*q.com

附1: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众亿 (略) 宁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蕉城区支行

银行账号:*001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相关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采购包:点击查看>>)的点击查看>>(注明用途)”。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本公司受福建闽 (略) 委托,对上汽乘用车宁德工厂光伏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的下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上汽乘用车宁德工厂光伏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

2、项目编号:FJZY宁招2024-00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上汽乘用车宁德工厂光伏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

1项

30万

30万

3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明细

描述

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供应商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级及以上资质;②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专业需包含电力专业)。提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01月15日起至2024年01月22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众亿 (略) 发布的磋商公告中指定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同本公告第6点。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7.2.1获取地点: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

7.2.2获取方式:线下购买或邮寄;

(1)直接至我司办理;

(2)异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者须按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 (略) 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 (略) ,传真或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略) 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众亿 (略) (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本公告第9点。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建闽 (略)

地址: (略) 东侨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号楼十层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法:0593-*

代理机构:福建众亿 (略)

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

联系人:小林

联系方法: 0593-*

电子信箱:*@*q.com

附1: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众亿 (略) 宁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蕉城区支行

银行账号:*001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相关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采购包:点击查看>>)的点击查看>>(注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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